“十一五”期间,辽宁在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全面实施安居、就业等一系列民生工程,通过构建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实施零就业家庭援助等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让振兴成果惠及众多中低收入群体,让他们的安居乐业梦想逐渐变为现实。
在辽宁,住在棚户区的居民超过150万人。他们大多是工矿企业下岗失业者、城市困难居民,许多家庭买套新房难于上青天。
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绝不能让现代城市出现“贫民区”。面对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期盼,“十一五”初期,辽宁就做出了“宁可砸锅卖铁,也让百姓搬出棚户区”的郑重承诺,多方筹集资金,对全省连片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拆迁改造。
一直从事棚改工作的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王殿武告诉记者:“各级政府制定了优惠的棚改政策,拆1平方米旧房还1平方米新房;为困难户建设廉租房;拿不起租金的,由政府部门代缴……”
为了民生,辽宁舍得拿钱。棚户区改造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办法,免缴30多项行政事业收费,各类投入逾200亿元;老棚户平均每户仅花1.2万元,就住进了拥有产权、平均价值超过10万元的新房。辽宁省还推进廉租、公租、经济适用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受益人口达到290万人,超过城镇人口总数的10%。
辽宁省低收入群众多数就业困难,还出现了全家无一人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据抚顺市一项调查,全市棚户区居民每10户居民中,仅有1.34人就业,就业率不到4%。
辽宁在棚改中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措施,专门出台了促进棚改居民就业的一系列政策。老棚户搬入新房两个月内,当地政府就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辽宁在全国首创了零就业家庭长效援助机制,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稳定就业率达到70%以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铭告诉记者:“‘十一五’期间,辽宁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5.6万个,累计帮助82.8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通过一系列就业促进政策,辽宁每年实名制就业人数都超过100万人,登记失业率从2006年的5.1%降至3.7%,处于全国平均水平线之下。
住房、就业等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民生事业亟待攻克的两大难题。
经过多年努力,辽宁老工业基地已进入全面振兴的新阶段,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让中低收入群体和越来越多的群众,共享振兴与发展成果。
辽宁各级政府普遍构建民生投入与财政增长同步机制。辽中县县长杨树告诉记者:“经济发展为民生投入提供了财力保障,全县可支配财力已提高到25亿元,民生投入也应迅速提高。”去年全县向600多户城镇低收入家庭核发廉租房补贴,启动贫困救助基金;实现实名制就业6300多人,投入3000多万元提高供暖质量。
据辽宁省省长陈政高介绍,“十二五”时期辽宁将继续加强民生工作,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让百姓安居乐业。今年全年要完成34万户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实现实名制就业100万人,做好抚顺、本溪、阜新等地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工作。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