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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3日 星期日
中青在线

为何民众信访不信法?为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

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本报记者 叶铁桥 实 习 生 陈业奇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3月13日   07 版)

    王金初,一位来自农村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3月12日上午,在湖北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她在全团大会上的发言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她的发言是关于上访问题的。作为湖北省英山县温泉镇百丈河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初说,她经常要处理上访问题,给上访户做工作。上访户为什么这么多?她也常常思考这个问题,甚至还为此专门调研了20多位上访户,她说,信访不信法,是问题的关键。

    王金初的发言获得了代表普遍共鸣,湖北团的数位代表在大会发言中,也都表达了类似的观感。几位代表几乎都提及,应严惩司法腐败,理顺行政与司法的关系,创新管理思维,重建司法公信力,以此改变“信访不信法”的不健康社会生态。

    “昨晚11点还有人来找我上访”

    “昨天晚上11点钟,还有人来找我上访,说某某案子是冤案。”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辜胜阻在发言中,说到了这样一个经历。

    辜胜阻说,他这样回应上访者:你说是冤案,但是不是冤案我没办法跟你说清楚,况且,人大对两院是整体监督,不是个案监督,所以他也无能为力。

    但他提醒在场的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我们对社会上有说法的案子一定要慎重,我们一定要保障控辩双方公平公正的地位,比如,如果他们提出要公开审理,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应当公开审理,然后在审理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辜胜阻告诫道,我们的案子一定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事实上,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正是造成“信访不信法”的最主要原因。在3月11日的两高报告中,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就表示,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以案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也作了类似的表述。

    王金初说,应该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减少错判的案子和改判的案子,这样才会以具有公信力的判决减少上访现象。

    辜胜阻表示,在当前,如何摆正司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也非常重要。

    在现实生活中,司法遭遇行政权力干预的现象并不鲜见。辜胜阻认为,从拆迁等事件可以看出,我们法制最大的问题是公权和私权之间的博弈,往往是公权力对私权力的侵犯。如果是强行政,弱司法,行政影响司法,判决结果往往会导致民众不服,因此,要维护司法公正,“摆正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

    “不要用非法制化手段解决社会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市委书记陈天会说,现在基层出了问题,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民众找政不找法,找上级不找地方,找主要领导不找其他干部。

    他说,现在基层政府有很多工作围着维稳转,在解决问题上,采取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晚解决或者不解决的思路。如果事情闹大了,就走花钱买稳定的路子,以非法制化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用行政方式来代替法律方式。

    “大量事实证明,若以非法制化手段来解决问题,也许暂时可以取得维护稳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在维稳过程中存在诸多争议行为,这会助长一些民众不闹不解决的心理预期”,陈天会说,有时候看起来原有的矛盾暂时化解了,但更多矛盾又会接踵而来,这会使得当前的维稳工作陷入一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结果,有些地方投入维稳的财力、人力、物力越来越多,但是维稳的问题并没有随之减少,相反,“维稳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维稳的边际效益有逐渐递减的趋势”。

    陈天会认为,这种状况给了我们两个重要启示:一方面,维稳工作中不能单纯为了息事宁人而不依法行政,也不能单纯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而不依法行政,更不能单纯为了暂时迎合民众情绪和舆论压力而挑战法律的权威,触碰法制底线。另一方面,社会矛盾越是高发、易发和群发,就越要正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法制建设成果,努力加强民众对法制的尊重和敬畏,对于闹事群众的不法要求,不能以牺牲司法权威为代价,过多的示弱和迁就,而要努力营造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陈天会认为,这才是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基本政策和必经之路。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认为,舆论不应倡导靠领导批示解决问题的思路。

    他说,我们应该通过各方面努力,使民众产生一种预期,就是按照法定的程序,民众的诉求才能够达到效果,从而尽可能地引导民众通过法定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解决纠纷,“不能过多地让老百姓产生这样的预期:程序外能解决问题。”

    辜胜阻也表示,如果一个普通民众打官司,结果判给了他10万元,但他通过信访渠道能得到20万元,这个司法就没尊严了,“稳定要用人民币来解决,司法就不是最后的防线”。

    “绝大多数法官出事在执行上”

    如何重建司法公信力?所有发言人都认为,打击司法腐败是第一要务。

    曹建明检察长也在两高报告中指出,2011年,检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以此维护司法公信力。王胜俊院长也表示要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但除此之外,湖北团的代表还提出了一些建议。王利明就建议应当加强普法工作。

    他说,很多判决书都很简单,没有把法理跟普通民众讲清楚、讲透彻,普通民众不明白,就会觉得判决可能有问题。他说,也有不少上访户找他,但他跟这些上访户讲清楚其中的法理关系后,有些就因此息访了。

    王利明认为,普法析理要求法官具有高素质,不仅要有实践经验,还要能够对法律深入理解、掌握,并准确应用。

    王金初认为,普法工作要从基层做起,把道理说清楚,“要依法讲法,不能无法无天”。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局长叶青则表示,他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有时候会邀请一些律师做些接待上访工作,“法官接待上访者可能不被相信,但律师处于中间位置,他们解答一些法律问题,上访者可能就觉得比较好接受”。

    因此,他建议在法院成立律师顾问团,甚至设立律师值班室,把律师组织起来,每天有几人来值班,他们可以从比较中立的角度来看案子,如果没错判,他们更能说服当事人,如果确实发生错判,就可以及时提出来,起到一个很好的调节作用。

    王利明还提出,应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尤其要推进审判和执行分离,他说,绝大多数(90%以上)法官出事都是出在执行上,这个问题不解决,也将严重影响法院形象,损害法院公信力。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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