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3月16日电(记者林洁 通讯员何娟)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到底是如何审理认定的?长期以来,社会各界众说纷纭,质疑声不少。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在韶关监狱设立临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郭晟减刑一案。
“鉴于服刑人员郭晟在监狱两年来的良好表现,我们向法院申请为郭晟减刑……”今天,记者在临时设立的法庭上看到,刑罚执行机关韶关监狱当庭提出了减刑请求,服刑人员郭晟的监狱管教干警和同监区的服刑人员还作为证人专门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出庭履行职务,对减刑建议分别发表了综合意见,郭晟本人也当庭为自己申辩陈述。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检察员何兆英表示,广东高院开展公开开庭审理该类案件,确实给检察院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但这种做法符合司法规律,而且有利于司法公正、公开,他们愿意把这件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