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5年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终于可以领养老金了。可是,拿到养老金的那一刻,四川省乐至县的一群老人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按照当初社保部门明示的计算公式,他们该拿的养老金并不只这些。
当地社保部门的解释是,由于实行了新的养老金计发政策,过去的算法失效了。
老人们不答应,他们认为,不管政策怎么变,政府应该履行当初的承诺。这段时间,老人们四处奔波,为自己讨说法,也为四川省其他类似的城镇退休人员争取利益。
法学专家指出,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是对的,但如何执行则考验政府的诚信度。
本以为买养老保险挺划算
从2006年9月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到2010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夏兴顺一直都认为购买养老保险是一笔划算的投资。
66岁的夏兴顺曾在乐至县棉花沟水库管理所工作,2000年被清退之后,他拿着8676元的一次性退职补助,和老伴儿一起到大女儿家帮着照顾小孩。这样的日子老夏过得并不踏实,两口子总担心老了没有保障。
2006年,有人向夏兴顺推荐养老保险。按照乐至县社保局发的一份宣传资料,男的满60周岁,女的满5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享受退休养老金。
这份标题为《统一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问答》的材料还指出,对于年龄较大的参保者,允许从1996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往后继续缴纳到退休年龄,且缴满15年,也可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金。
上述材料还明确写着缴费标准和今后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夏兴顺掐指一算,觉得这笔投资划算,现在掏一笔钱出来买养老保险,将来每个月可以领养老金,两口子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夏兴顺至今保存着当年缴纳养老金的票据。这叠带着深深折痕的“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显示,2006年9月15日,夏兴顺缴纳了从1996年1月至2006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共计15061元。
在随后的2007年11月26日、2008年9月1日、2009年6月9日、2010年7月26日,夏兴顺分别缴纳了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分别是2856元、3410元、4006元、4570元。
算下来,夏兴顺一共支付了15年的养老保险金,共计29903元。
养老金为啥没那么多
2010年12月,65岁的夏兴顺终于盼到了办理退休手续、准备领取养老金的日子。12月6日,他到社保局去办理手续,发现人多得不得了,来排队的都是办理养老金手续的当年退休人员。
手续没办成,第二天一早,夏兴顺约了另外4位老人一起,5个人分头排队才把手续办完。
然而,人群中流传的一条消息让夏兴顺的心凉了一大截。“他们说按照我的缴费档次,以后每个月只能领400多元。”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夏兴顺失望得直摇头。
夏兴顺不信,因为按照《统一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问答》里明确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他现在领六七百元的养老金没问题,怎么会只有400多元呢?
他联系到在劳动局工作的一个老乡,通过他确认养老金的数额,对方的回复仍然是400多元。
同样失望的还有53岁的彭冀宁。一直以来,这位单身母亲唯一的收入来源是一个烟摊,2006年,她从妹妹那里借来5000元,凑成10607元,补缴了从1996年到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随后几年,她每年缴一次,到2010年12月达到退休条件,她一共缴纳了2.3万多元养老保险费。
“花这些钱就是为了老有所养。”彭冀宁说。
2010年12月初她去办理养老金手续时,“前面的人都在传养老金很少”。她请工作人员计算了一下,按照她的缴费档次,每个月她只有382元养老金。2011年1月29日,彭冀宁存折上出现的到账记录证实了这个养老金的额度。
多位退休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光是乐至县2010年就有3600多名退休人员牵涉到这个利益问题,因为全省执行的是相同的政策,所以四川全省相关的退休人员则更多。夏兴顺和彭冀宁都认为,此事的背后是一个更大的利益群体。
2月25日,乐至县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2010年乐至县城镇退休人员是2000多人。
多次反映,仍无结果
由于参保人员的退休手续集中在12月办理,“养老金变少”的消息传播得很快,人们心怀不满,许多人到社保局和信访局讨说法。夏兴顺表示,这样的养老金标准,还不如有些地方的低保水平。
2010年12月中旬,彭冀宁等5名代表见到了乐至县分管社保工作的副县长、社保局局长和信访局局长。据彭冀宁回忆,当时县领导表示,养老金发多少,县里是按照政策来执行的,县级行政部门是执行政策的,不是制定政策的。对于退休参保人员的诉求,县里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反映到上面去。
同时,县领导还表示,养老金是怎么算的,社保局可以把详细的计算单子打印出来给大家看看。
5位代表坚持要到省里去反映。分管副县长表示,可以为他们安排车辆。
12月22日,乐至县社保局、信访局的两位局长陪着3名代表来到成都,通过信访渠道见到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作为代表之一的彭冀宁清晰地记得,那天是冬至,四川有冬至喝羊肉汤的习惯,沿途处处羊肉飘香,可是她却没有过节的心情。
2月25日下午,彭冀宁对本报记者说,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听了我们的反映后表示理解,也同情我们的待遇,但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今后如果有调整,他们会适当向我们倾斜。
不过,此事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社保部门:应按新政策领取养老金
记者注意到,2006年夏兴顺所看到的《统一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问答》,是根据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及四川省配套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而制定的。
据此材料中的公式,夏兴顺2011年1月能领取599.42元的养老金。
而实际上,2011年1月,夏兴顺仅领到441.51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2月25日,乐至县社保局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做了解释。
副局长黄小苏拿出一本当地社保部门编印的《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汇编》,这本小册子书角微卷、偶有各种笔迹标注。黄小苏说,社保工作政策性强,得经常学习文件。他翻出其中几个条款对记者说,按照国务院和四川省的规定,2010年退休的参保人员执行的是新的计算办法,而不是《统一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问答》里的那个公式。
新的计算办法来自2005年1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及四川省配套制定的相关文件。根据其中的计算办法,乐至县社保局为夏兴顺打印了详细的计算办法,最后结果显示,夏兴顺每月的养老金是441.51元。
黄小苏表示,新政策出台以后,夏兴顺这批参保退休人员就要按照新政策来执行养老金发放。他还提示记者,每个文件的后面,都有一句话,大意都是: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实施办法执行。也就是说,过去的老办法失效了。
据这位基层社保局干部了解,光为了制定实施细则,四川省就开了40多次会才最后确定下来。
2月28日,本报记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亦听到了同样的解释。该处一位董处长表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2006年参保人员在2010年退休,均是在新政策(即国发[2005]38号文及四川省的配套文件——记者注)之后。
“政府做错了事情,应该赔偿”
对于此案例,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胡秋明认为,社保部门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参保人员2010年退休,国务院的新政策早已生效,自然应该按照新政策执行。
胡秋明认为,新政策和老政策相比,进步很大。按照老政策,养老保险缴15年和缴30年的,领取养老金都一样多,缴费基数高的和缴费基数低的,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一样。“这样的制度缺乏激励机制,一看就是不合理的。”
“而按照新政策,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胡秋明说,夏兴顺等人仅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这是最低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也不高,按照新政策养老金自然就领得少。
胡秋明用“政策风险”来解释夏兴顺等人的遭遇。他说,国家政策的变动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上述负责人看来,2005年年底国务院调整养老保险政策,兼顾了效率和公平。“所谓效率,就是形成激励机制,鼓励人们早缴费、多缴费、长时间缴费,这样退休后才能领取更多的养老金。”
“所谓公平,就是照顾了缴费较少的群体的利益。”这位负责人解释,“实际上,缴费基数少、时间短的退休人员,他们享受的相对收益更高。比如,缴费基数为1000元和2000元的人,前者拿到的养老金和工资基数的比例更高。”
“事实上,国家政策还是偏向于弱势群体的。”这位负责人说。
不过,在法学专家看来,此事政府部门有错。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在接受中青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尽管后来国务院出台了新政策,但老百姓不知道,老百姓是根据政府发放的旧的宣传材料购买了养老保险。“这是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不信任政府信谁呢?”
周伟指出,法律上有“合理信赖”的说法,也就是说,政府做的事在法律上确认无效之前,都是合理的。
“你政府做错了事情,给我带来了损失,你要赔偿的嘛。政府部门也要诚实守信。”周伟说。
本报成都3月22日电
本报记者 王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