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3日电(记者郑燕峰)为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流程、强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过程管理,团山东省委决定推行“七个一”工作法。
这“七个一”工作法包括:打一个电话、进行一小时面谈、开展一次专项调研、下发一份批文、召开一次会议、上一堂团课、开展一次主题活动。
团山东省委要求,团干部要主动给未建团非公有制企业的负责人打一个电话,对其自报家门并说明在其企业建立团组织的设想,做好初步沟通,商定面谈时间。团干部按照约定时间,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进行不少于1个小时的面对面交流,认真倾听业主的想法,充分表达团组织的诉求,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认识团组织、了解团组织的作用发挥,愿意在企业建立团组织并支持其开展工作。
团干部要利用适当时机,深入非公有制企业了解其团员构成、团青比例、青年需求和企业意愿,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建团方案。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做好团员登记,经与业主协商,指定企业的团建工作负责人,并指导企业起草关于成立团组织的请示。
团的基层领导机关收到非公有制企业关于成立团组织的请示之后,以正式文件批复同意该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并明确团组织的名称(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班子组成和隶属关系等。
批准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团组织的团的基层领导机关,要派人员指导帮助该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组织的领导班子,并宣告团组织成立。
团县(市、区)委要派人员,重点结合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团的基本业务培训,为新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上一堂团课。
新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要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青年的需求特点,开展一次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向本企业的青年员工宣告团组织的存在,扩大在青年中的影响和对青年的活动覆盖。
团山东省委要求,推行“七个一”工作法,每一环节都要有相应的文字记录或图片音像资料。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成立以后,要及时整理归档和本企业有关的资料。
团山东省委提出,2011年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由重点集中推进向常态化推进转变,由侧重建团向建、管、活并重转变,力争2011年新推动7500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确保全省建有团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总量突破2.3万家。
为做好这项工作,团山东省委提出,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区域统筹、多企联建、青年企业家关怀凝聚、青年服务、书记培训、团组织工作筑基六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