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5日电(记者刘世昕)审计署今天发布对10省市扩大内需投资审计的结果,其中主要的问题是:18个项目建设或执行单位,用已完工项目或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申请、使用虚假资料申报或多头申报等违规方式,获得中央投资13915万元。
审计公告称,为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下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2010年6月至9月,审计署对吉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等10省(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除发现18个项目多头申报中央投资外,审计还发现,有46个项目执行国家土地和环境保护政策不够严格。其中9个负责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和21个社会投资项目存在未取得环境评价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越权审批或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相关设施等问题;13个负责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3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两个社会投资项目违规占用土地8256.8亩,其中耕地2753.8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