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出版业、作家代表与百度公司就文库侵权一事谈判的前一天下午,音乐人高晓松与出版人沈浩波在微博上遥祝:“互相祝福一下吧。我们明天就要谈了。祝你们成功。”“祝文学界战斗到底!”
就在出版界联合向百度维权时,音乐界也同时开始了行动。3月15日,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针对百度音乐为盗版音乐网站提供深度链接发布抗议公开信。一周后,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又发布了《致音乐界同仁书》,其中写道:在抗议百度公开信发布后,包括高晓松、朱哲琴、黄燎原、沈黎晖等在内的百余名音乐人公开响应,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呼吁音乐界同仁,收集盗版网站的犯罪证据,通过行政诉讼和法律诉讼进行反盗维权,“血战到底”。
据文化部发布的《2010年网络音乐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我国在线音乐总体用户规模已达到3.6亿,使用率达79.2%。然而,版权依然是困扰网络音乐发展的最主要的问题,这也造成了网络音乐商业模式单一,赢利困难。网络音乐虽然作为网络文化产业使用频率最高的应用形式,但其原创音乐创作者却在逐渐减少,纷纷转行作影视或其他行业,唱片公司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导致其出歌数量逐年减少。
“数字音乐产值不断攀升,然而,中国原创音乐人并没有迎来一场数字音乐的春天,反而发现自己的权益更加无法保护。”公开信中这样写道。
尽管文化部已经开始分批整治违法网络音乐网站,但在一些音乐人看来,盗版的源头并没有解决。“盗版网站都很隐蔽,我敢说,如果离开百度的深度链接,80%的盗版网站都生存不下去,你甚至都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公开信执笔人、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总裁、华纳唱片中国公司前总裁许晓峰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音乐界业内人士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了盗版网络音乐的产业链:“中小型音乐网站靠盗音乐赚流量,卖广告;网站获取广告费后,又去百度买竞价排名,排名越高流量越大,广告收入越多。音乐界免费滋养了一个非常不健康的产业链。”
据CNZZ数据中心提供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月在音乐行业网站的访客中,有24.81%来自于百度搜索引擎,其中有51%的关键词是与具体的歌曲、歌手或者专辑名称有关的,访客通过在百度上搜索这些关键词,进入音乐网站进行在线听歌或直接下载;由百度进入音乐网站的访客总量实际只占其产生的总访客量的0.94%,百度自身获得了最大量的对网络音乐有需求的网民。
百度也并非第一次面对音乐人的抗议。2005年,上海步升音乐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网站上46首歌曲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向公众提供下载服务,要求赔偿46万元经济损失,最后经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百度公司同意向原告支付3万元赔偿金。同年,百代、华纳等7家国际唱片公司联合起诉百度提供未经授权的MP3下载链接;2008年,环球唱片公司等三家公司起诉百度要求法院裁定其删除其音乐传输服务上未经授权的mp3链接,均被法院驳回。今年1月,包括“十三音乐唱片”在内的27位音乐人向百度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就MP3侵权赔偿685万元,但该唱片公司总监制卢中强告诉记者,尽管百度公司派了法务来,但他们“能拖就拖,实质性进展完全没有”。
近年来唯一胜诉的,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百度MP3歌词搜索侵权一案。2010年,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百度停止通过快照等形式提供相关50首歌的歌词,并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5万元。
在许晓峰看来,维权之所以困难,首先是因为音乐人精力有限而百度擅长拖拉,此外相关法律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大多因为“通过试听和下载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歌曲本身的是第三方网站,而非百度。百度网站通过其搜索引擎服务,只是提供了试听和下载过程的便利,并不构成复制或者通过网络传播涉案歌曲的行为。”
根据2006年7月1日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提到:“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又被形象地称为“避风港原则”。在那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音乐界业内人士看来,这无疑增加了维权的成本。“首先要书面通知他们,如果在48小时内去掉,就不用付法律责任,所以取证非常困难。而且即使去掉了,过几天还有可能再出现,又要去书面通知。所以这么多次,赢得不多,就算赢了还不够付律师费呢。”
实际上,在深度链接之外,百度与百代、环球等60多家唱片公司进行了正版合作,在其MP3界面上提供视听服务,并进行广告分成。但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百度获得音乐收入的利益和支付给版权方的相差太大。百度音乐流量占其总量的五分之一,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他们把这部分广告很便宜地包给一个广告公司,分成就少。但据我所知,他们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音乐网站的竞价排名,而这部分收入是不告诉我们的,只是把MP3页面上的广告和我们分成。希望他们拿出一些诚意,最重要的不是分成,而是商业模式,要有明确的方式。”
目前,我国音乐网站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正版付费下载、与网络社区结合提供音乐服务、提供免费视听靠广告盈利分成。“如果通过这次,能谈成基本的游戏规则、收费模式,这个行业还是有希望的。”卢中强说。
多位音乐人同时表示,希望获得政府支持。2009年,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曾表示,网络音乐搜索向网民提供的结果,应当是经过文化部审查、其他合法单位提供的合法产品。
出版界与百度公司谈判破裂后,高晓松的微博上写道:“接下来且看音乐界如何比划!”卢中强在微博上表示:“清明后第一周,会组织一些音乐人去百度门口搞搞普法宣传,有报名的吗?”许晓峰告诉记者,目前百度公司方面尚未与协会接触,也并未回应这两封公开信,很多音乐人和音乐公司正在取证过程中,中国音像协会将组织大家进行有序维权活动。
本报记者 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