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们每去KTV,总会把我拉上,麦克风往我手里一塞,“点歌!”作为一个活在新世纪的古董,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歌我多半不会,喜欢的迷恋的,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骨灰级”作品,于是永远只能从诸多奶奶级阿姨级女歌手的歌单里去翻找。在被无数大俗歌困扰耳朵的时候,我会故意唱这一首,《最后一夜》,原唱蔡琴。
前奏响了,提词机里,蔡琴阿姨一袭红裙优雅伫立,活动舞台缓缓升起,“踩不完恼人舞步,喝不尽醉人醇酒……”在座的人面面相觑,“谁的歌?”“蔡琴的?”……我的抗击大俗歌“战斗目标”在这一刻实现。
《最后一夜》,台湾电影《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的主题曲,好听的三拍子,收录在1984年出版的蔡琴《此情可待》专辑中。第一次听《最后一夜》,是同学借给我的磁带。一边跟着学唱,一边看着歌单觉得不对劲:“走不完红男绿女,看不尽人海沉浮,往事有谁为我数,空对华灯愁”……瞅瞅瞅瞅,一片纸醉金迷享乐人生的颓废劲儿啊!但那旋律节拍营造出的意境,妩媚妖娆迷离。
那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蔡琴对大陆的多数人来说还是个陌生名字。这几年随着电影《无间道》热映、电视剧《雷雨》热播,给它们配唱主题歌的中年蔡琴在大陆焕发第二青春了,即便如此,多数人可能只知道《被遗忘的时光》、烂大街的《恰似你的温柔》……而《最后一夜》,依旧是蔡琴阿姨无数金曲中的冷门。
而我至少有一年不再去唱KTV,换句话说,至少一年以上不再想起《最后一夜》。但是最近一条新闻,让我重新想起这首歌——它的曲作者和编曲,病故了。
我在连日关于地震、核安危的海量资讯中,看到他病故的消息。当晚敲了个微博,中心思想是“70后60后80后应该记住他”。这条微博很快被转发了一百几十次,微博上不断跳出一盏盏表达哀思的虚拟蜡烛。那么多人对他的离去有反应,是因为我在微博里提及的几首歌,很多跟帖说着相似的意思 ,“这些歌都太经典了,但这人以前没听说。”
听过他的歌,不知道有这个人,其实这不是新闻。他不是歌手,他极少现身闪光灯前,没有粉丝为他惊声尖叫,没有荧光棒和写着他的名字的海报为他挥舞。但是留有他的烙印的歌曲,多达数千首。他叫陈志远。
活在资讯年代,陈志远的两千多首作品,上网随意一搜,歌名、原唱者、合作者历历在目,极度流行的就不少于一二百首,谁都能在长长的作品清单里找到让自己眼前一亮眼眶一热的那一首。而《最后一夜》从来不是最流行,即便开出一份“陈志远作品流行度前五十名”名单,它也永远没机会入选,甚至很多人从未听说。但对于人群里的某些人,《最后一夜》又如一个接头暗号,当其前奏响起,举座茫然时,或许会有人因它而惊喜地找到同类。
10年前认识一个老大哥,他曾经在台湾待了几百天。聊天时我说打小就听《最后一夜》,老大哥吃惊又感动,在他看来,我这年岁的人不可能熟知这首80年代初的老歌。后来我才知道,《最后一夜》和邓丽君的《在水一方》,是老大哥某段苦痛经历的一个另类旁证。当时,我跟老大哥还嘻嘻哈哈约着改天一起去唱《最后一夜》。十年过去,我跟老大哥始终在同一座城市里,为各自的生活而奔忙,联系在一年年地减少。但是,《最后一夜》和《在水一方》对大哥的意义,我始终记得。
也许是唱多了《最后一夜》,很早就知道给它谱曲编曲的陈志远之于台湾乐坛的重要性。作为一个普通歌迷,我们搞不懂怎么作曲怎么编曲,我们只关心哪首歌好听,如果还会唱它,我们就很满足,于是很多时候我们只记得歌名歌手歌词。但从道理上较真地说,歌曲为什么动听,节奏韵律为什么难忘,那些配器,那些伴奏,都是成就一首经典的功臣,而给每一首歌“穿衣戴帽配靴”的,正是陈志远这样一些人。他们写歌,作歌,在他们那行里,歌手上马出发,陈志远这些人就是搀扶歌手上马坐稳了并一路护送的那个马夫。
写陈志远的微博发出的当晚,很多人在跟帖里感叹陈志远作品的经典不朽,叹息乐坛大师太早离去,说“他的歌深刻影响了我的整段青春”,有一个人说得更细,“为《明天会更好》转发。致哀。安息。这首歌在我个人体现了一份永生难忘的记忆和一个我永久亏欠的人。谢谢他。”这话传达出的气息,多像那位因为《最后一夜》而视我为忘年交的大哥啊。一个人的死,却唤醒了活着的人很多久远的泛黄的记忆,这真是音乐的力量。
邓丽君有一首粤语经典叫《忘记他》,“忘记他,等于忘掉了一切,等于将方和向抛掉,遗失了自己……”看上去,我们曾经集体忽略了这个音乐人,在他活着的时候。但是,他那些很流行或者不甚流行的歌,在他生前,在他身后,总还一直在这世界的不同地方被不同的人唱起,这其实也是对他的一种“记住”。因此不妨这么想,我们活在他的音乐里,他活在我们的记忆中。
陈娉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