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4月3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在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节目、解读将从下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时指出,今后房子和人一样,要建立“健康档案”;在房屋建筑到达使用年限时,设计师要主动告知业主。
他举例说,2006年,山东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德国的信件,当年德国负责修建胶济铁路的部门来信说,该医院里面有一排房子是他们当年修建的,如今已经使用87年,而德国建设的房子一般使用年限约为70年。这些房子已经超过了使用年限,提醒医院注意及时检修。借鉴国际经验,此次北京出台的办法,也对房屋建筑提出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概念。今年将建立起北京房屋建筑的健康档案,包括建于什么年代、什么结构、设计者和施工者是谁、产权人是谁、曾经遭受过怎样的自然灾害、什么时候对房屋进行过维修,以及什么时候进行过安全鉴定等,可供业主或者其他相关权利人查询。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存、生活的基本需要。房屋质量,关系人的生命安危,更不能掉以轻心或偷工减料。为了对房屋的居住者、使用者负责,房屋的“健康档案”,这个可以有、应该有。但问题是,档案什么时候建,要记载、记录什么,起什么作用?
记得去年住建部领导和专家多次说到中国房屋的质量问题。大意是说,外国的建筑大都一二百年,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25至30年。但中国的建筑真的太多了。从赵州桥、故宫、钟鼓楼,到乔家大院、王家大院,到周庄、同里、爨底下村,中国大地上的很多建筑真的历经数百年而巍然不倒。以北京而言,许多四合院、不少深宅大院,都有着百八十年甚至更长的历史了。平房区的许多民房,也是新中国成立前或成立初期的产物。从五六十年代的十大建筑,到那时建的很多楼房,高大宽敞、冬暖夏凉,依然在发挥着作用。70年代前三门的楼房还在使用,80年代的方庄小区至今还算是北京新住宅区的代表。这些建筑,大都不止30年的历史。
我们当然不希望自己工作的、居住的都是超过使用年限、等待拆除的危房。也不希望危房该拆而不拆,哪天房倒屋塌,人员伤亡。但问题是,当初可没说这房只能住二三十年呀?即使是小产权房,往往也是明确70年的使用权,好像这房子能屹立个百八十年似的。要说了寿命这么短,买不买还是回事儿呢。真要如此短命,谁该为此负责?谁该为推倒重来买单呢?我们没有考察国外的情况,但可想而知的是,淄博第八人民医院收到德国来信只是一个个案。从北京的东、西交民巷,到上海的外滩,到天津的旧租界,到青岛的海边,许许多多的外国建筑,是否都收到了来自外国的来信了呢?
所以,如果要等到了使用年限,再让设计师来告诉住户,那时候设计师还不知道在哪儿呆着呢,建房的公司还不知道在还是不在呢。要建住房“健康档案”,就应该在竣工之际、销售之前。而那个设计上的使用年限,也应该在这个时候广而告之,让购房人根据设计年限、直观的房屋质量以及价格综合考虑。如果你建的房子达不到使用年限,那就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吧。
潘 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