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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魏巍:你连续旷工已满15日,请于2011年4月8日17时前回单位,逾期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声明。
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2011年4月7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1年04月07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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