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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19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音乐界维权会不会深陷无言的结局

本报记者 王晶晶 实 习 生 吴曼至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4月19日   09 版)

    音乐界维权:并非针对百度一家

    音乐界原本阵容强大的维权行动这些天却变得无声无息。

    半个月前,高晓松、张亚东、小柯等音乐词曲作者联合发起成立“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百名音乐人向百度集体“宣战”。3月31日,高晓松在微博上发表公开信,呼吁音乐界同仁“团结御辱”,并将在“下周与百度谈判”。4月6日,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公布《致百度公开信》,其中明确与百度谈判的纲领包括“下线”、“道歉”、“赔偿”、“共谋发展”等四条基本原则。

    然而,“下周”的谈判并没有如约而至。据谈判代表、音乐人小柯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至今,百度方面依然没有对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的谈判要求做出回应。联盟方面表示,正在继续与百度方面沟通,同时也在向北京市民政局申请联盟“落地”。

    就在维权陷入停滞状态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已与百度达成合作,双方将共同建立音乐词曲著作权主渠道。音著协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协议的基本框架,然而没有人知道具体内容。据音著协总干事刘平介绍,与百度的谈判协议细节将在4月26日“知识产权日”之前敲定,并向社会公示。另据媒体报道,百度将于5月推出正版音乐平台,定期向音著协提供每一首歌的播放和下载数据报表,支付费用。

    尽管维权联盟中许多音乐人同样也是音著协会员,但他们表示,并未因此停止与百度谈判。

    今年以来,音乐界接力般进行着各种维权活动。1月,谷建芬等13位国内著名词曲作家向演出商发出法律声明,告诉所有歌手和演出商,演唱作品要事先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合理费用。3月,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连发两封公开信,要求百度删掉盗版音乐网站的深度链接。

    “我们并不是针对百度一家。”小柯说,在音乐的商业赢利模式中,版权是最核心的收入;在众多艺术门类中,音乐著作权是被侵犯最严重的。“音乐像空气一样,不经意都会呼吸到,大家觉得这一切都很自然。如果音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能解决,其他领域做起来也就相对更简单了。”他同时表示,向百度维权并非意味着要网友为此买单:“如果有一天百度真的正版化,我也不希望网友为此付钱,这笔钱应该由网站来支付。因为网友已经付出了点击和流量,付出了看广告的时间。”

    词曲作者:创作时的源头,分成时的下游

    词曲作者权益受到侵害,并非一朝一夕,也并非百度一家。

    中国流行音乐协会主席、歌曲《小螺号》、《妈妈的吻》的作者付林还记得,上世纪80年代,一首歌曲的词曲价格也就15元到18元不等,那时,他还能收到一些歌本寄来的2元钱的转载费。“从无到有,已经有了很多进步。”付林说,那时,音乐人还在为电视播出音乐作品却不给词曲作者署名而抗议,近20年来,随着音乐商业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音乐人重视到了自己的权益,进行了各种维权努力。但另一方面,相关政策的贯彻还需要过程,而且,版权分配仍然不规范。

    同样,早在十几年前,音乐制作人李广平就已经开始考察香港的音乐版税分配制度。在港台地区,公共场合播出音乐需要支付“公播费”,对于词曲创作者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收入,如果一首歌很红,他们在一两年内收到的版税可能会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目前,内地电视、广播机构支付的音乐版税标准为电视每分钟2.5元,广播每分钟0.3元,而且由于2010年才开始实施,目前只有央视支付了相关费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推进。

    “我们这个进程太慢太慢。我们今天还在讨论演唱会该不该交费,香港著名音乐人黄霑他们当时都说:‘你们实在是太幼稚了。’这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流行音乐就是在商业环境下展开的,所以事事都要想到维权。”李广平说。

    然而,作为幕后工作者的词曲人在这个问题上却并没有多少发言的机会。“现在是‘眼球经济’时代,大家首先看到的是艺人。”小柯说。他曾经在微博上写道:“只问一个问题,家喻户晓的《我爱你中国》是谁写的?!别上网查。”

    “我们不能强求所有人听音乐都要知道作者是谁,但是幕后工作者付出了努力总要有收获,如果不是名声上的传播,那可能就是价格、价值的回归。但中国音乐传播领域目前还处在渠道为王的初级阶段,谁占有大量资本和稀缺资源,他的话语权就是最大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盗版已经肆虐。后来网络来了,讲究分享,首先打败了盗版CD。网络是我们敌人的敌人,但也没有成为我们的朋友。只不过是游戏规则在变,赢利模式在变。对于我们来说,没法跟他们讲条件,因为渠道为王,词曲作者没有话语权。”小柯说。

    即使在音乐界维权成功的基础上,如何分配依然是个问题。对于词曲创作者来说,一个略显尴尬的事情是,他们是行业的创作源头,但在版权收入分配环节里,他们是经过版权机构、唱片公司后的最下游。

    “我个人就有这样的经验,一个歌手、一个机构约你写歌时,简直把你奉作神灵,但这首歌写完变成产品后,就没有人再理你了。”小柯说,这就是目前国内音乐行业的生态。“商业链的回流动力不够强大,最终源头肯定会枯竭。”

    音著协:唯一集体,是否可以信赖?

    近年来,随着维权活动开展,卡拉OK场所、电视广播机构已经相继开始支付音乐版权费。然而,在收费标准、分配比例方面,仍存在诸多争议。

    “相信谁、不相信谁也没有办法,因为也没有别人可信。”小柯说。

    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它较早介入到为词曲人维权的活动中,并且是对百度侵权的诸多诉讼中,唯一获胜的。

    “音著协是跟百度维权的旗手,我们2005年和百度发函交涉,2008年开始诉讼。在打百度的众多维权案中,音著协是唯一取得胜诉的,只有音著协打败了百度。而且恰恰在我们维权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百度去年11月才启动了本轮谈判,才达成了一个合作的协议。”音著协总干事刘平说。在他看来,现在大家盯着一些人“跟在文著协后面发维权声明”,却忽略了音著协在这件事情上所作出的努力。

    但在一些音乐人看来,音著协并没有很好地尽到服务职能。“从理论上说我们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保护多少,是让我们很困惑的事情。音著协很多应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包括演唱会收费。全国各地每天都举办无数的演唱会,这些演唱会就涉及使用音乐作品的问题,国家早就规定了每场演唱会营业性收入的3%——7%要交给音著协作为音乐作品使用费用,但音著协很少能够从演唱会里收到。音著协已经成立了20年了,该做的事情还是没有做。”李广平说。

    对此,音著协的回应是:“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就是一个普通的维权组织、民间团体。我们的维权能力当然比个人强,但当面对全社会的使用者都不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自觉守法经营的时候,我们除了上门交涉,最后不行挑情节严重的打官司外,能有什么办法,这是我们一个单位能解决的问题吗?”刘平说。

    刘平认为,即使与百度签署了框架协议,也不能解决本质问题。“不过树了一个范例,开拓一个先例,其他99%还没解决呢。网络、背景音乐、卡拉ok这些方面比较严重,真正交费的还是少数。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不也是刚刚破冰吗?除了央视和央广已经解决了,其他还没有解决。国家开办的电台、电视台尚且如此,民营企业又当如何呢?”

    此外,也有会员曾质疑,每年音著协收到的大笔版权费分配是否透明,20%的管理费用是否偏高。

    小柯说,根据他的经验,在国外,版权代理机构收取的管理费最高也就在15%左右,而且,他们会及时向权利人提供报表。英国一家公司曾代理过他的词曲,这家公司提供的报表有密密麻麻几十页,具体到每一笔的收入,而且对于一首普通歌曲来说,总收入相当可观。“国内版权机构也处在恶性循环中,因为他也收不到太多钱,只有内耗,最后耗的还是下游。”小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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