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永不酒驾”,5月10日,著名音乐人高晓松以懊恼万分的心情写下了这份“悔过书”。5月9日夜10时许,高晓松驾驶的越野车在北京东直门附近连撞多辆车。经交警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5月10日上午,本来应该出现在东方卫视达人秀节目评选现场的他,却出现在东城区交警支队里,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醉驾者入刑,各地不断出现“入刑第一人”。5月1日,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在朝阳区查获并刑拘一酒后驾车者;5月4日,因醉酒驾驶,河南省舞钢市一司机被警方当场抓获并刑拘4个月;5月9日,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某、邓某涉嫌醉酒驾驶案;重庆、南京等地相继出现醉驾司机被抓……5月10日,高晓松也赶上了这拨儿,成为演艺界醉驾被抓的“第一人”。
“醉驾入刑”后,各地频繁刑拘醉驾“第一人”,破灭了少数人“醉驾入刑”可能不会动真格的幻想。媒体的公开曝光,给心存侥幸的人上了一堂教育课。
醉驾入刑正当时
我国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很多专家眼中,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较轻,就算是醉酒驾车也只是“扣证、扣分、罚款”,最重也只不过是“拘留”处罚,违法成本过低,对酒后驾驶震慑作用不明显。一般性的酒后驾车,如果没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否则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是经济处罚;即使是情节严重的醉酒驾车,最重也就是治安拘留15天。
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楷认为,原先的规定有一定局限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酒后驾驶处罚过轻。当刑法的介入只是在“事后”时,其预防酒后驾驶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在现实中,即便酒驾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只是简单地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毫无疑问,这大大助长了机动车驾驶员的侥幸心理。
在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对醉驾处罚进行修改的同时,近年来,国内各城市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醉驾”连同跟在后面的死伤数据,一再触痛公众敏感的神经。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字,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2009年年底,公安部联合多家网站就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征求群众意见,数万名网民参与,在列出的近20种危险交通行为中,有近70%的网友认为酒后驾驶最危险。另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组织的一次网上调查,有99.6%的人承认身边存在酒后驾驶行为。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则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意味着,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出,等待醉驾者的,不再是15天的行政拘留,而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和伴随一生的犯罪前科。“醉驾入刑”被称为“史上最严厉”、“力度空前”,获得网民一边倒的支持。
明星醉驾屡成反面教材
高晓松并不是娱乐圈第一位涉嫌交通肇事的明星,曾有多位明星为醉酒驾驶付出了沉重代价。
1995年,著名笑星洛桑在演出结束后与几个朋友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凌晨又自己驾车回家。由于车速过快,一头撞上停在路中正在修理的大卡车,洛桑当即身亡。收视率很高的节目“洛桑学艺”也从此终止。
2004年,著名演员牛振华驾驶一辆奔驰轿车在北京白石桥下自西向东行驶时,与一辆河北牌照的大货车追尾,塌陷下来的轿车车顶将牛振华卡在驾驶室内,999急救人员赶到后,牛振华已经死亡。警方提取牛振华血液检测发现,牛振华为酒后驾驶。
2002年,曾醉酒驾车伤人的香港影帝梁家辉,时隔4年之后再次酒后驾车,并与小巴相撞。香港法院判处梁家辉监禁两个月,缓刑3年。
2011年3月3日凌晨5点左右,昔日快男选手、天娱公司艺人阿穆隆驾驶一辆蓝色宝马车在杭州街头撞倒了骑电动车的女子李荣珍,造成李特重型颅脑损伤,生命垂危。事故发生后,据称阿穆隆驾车逃离了现场。随后,阿穆隆被警方拘捕。据悉,阿穆隆涉嫌醉驾,律师表示交通肇事逃逸罪或将被判三年以上。
存在侥幸心理的醉驾人酒后以身试法,影响的不仅是前途和声誉,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一些明星屡屡醉驾的心理因素是:驾驶人自以为车技好、喝点酒对安全行车无大碍,只要车开慢一点,小心一点,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更有甚者,有人自以为海量,喝一点酒比没喝还清醒,认为曾经喝酒后驾驶也没出过什么事,于是就忘乎所以。还有人认为,只要不被交警查到就没有问题。
5月9日晚上,高晓松驾车与前车追尾,造成四车连撞,据目击者称,“他(高晓松)一下车,走路都直打晃,估计是喝多了。”
高晓松醉驾被刑拘一事引发网民的高度关注,成为两天来微博上关注度最高的事件。很多网民发表微博对高晓松表示“遗憾”、“失望”,还有网友说:“甭管是谁,一律严办,决不能法外施恩,北京应带个好头。”
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认为,对生命的敬畏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而酒后驾车,则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和肆意践踏。作为对青少年成长影响极大的艺人,不能光在舞台上表现得光彩夺目,在生活中却不是吸毒就是醉驾。“艺人应该在道德层面对自己要求更严格,才能真正成为广大青少年的偶像。”
爱心中国网CEO海龙认为,高晓松醉驾被刑拘成为艺人们活生生的反面教材,也希望各地把查醉驾的执法现场不断进行曝光,给更多人以警示。
治理酒驾不应仅止于刑罚
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最大的酒生产国。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称,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约为1.8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两亿多人,这势必会给道路交通管理及酒驾治理带来巨大压力。近年来酒后驾车治理困难,虽然与私家车的激增不无关系,但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安全教育的缺失、执法管理的缺位。
同济大学交通工程学博士生导师、城市交通专家杨东援说,醉酒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相关车主却往往没有在第一时间受到严惩和教育,只有酿成交通事故后才会被追究责任。需要改变“肇事后再处罚”的传统处理方式,关口前移。世界上很多早已进入汽车时代的国家,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制约。
据了解,在美国,对酒后驾车采取“零容忍”,甚至可定性为谋杀罪。尽管交通规则在美国各州有差异,但禁止酒后驾车这一条,在绝大多数州都一致。除了接受罚款外,司机还要重新到驾驶学校里上课,学习内容除了有关法律文件外,还包括到医院里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看驾校播放的因醉酒驾车造成惨不忍睹场面的交通事故片。还有人被罚到道路上执勤,做30天至90天的社区服务劳动等。屡犯者,甚至会被送去参观停尸房,让他们看在真实车祸中死亡者的残破尸体,希望他们从此警醒。
此外,醉酒驾车即使没有造成事故,一次所缴纳的罚款、律师费用、车辆保险上涨费、为期3年的车辆附加费、社区安全费、驾校重新教育费、戒酒中心治疗费、误工费等也会达到18000美元,这样的处罚,让大多数人谨慎行事。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预防醉酒驾车的教育是从孩童时期开始的。“反醉酒驾车母亲协会”在高中学校内张贴了醒目告示,上面写着“要开车,莫饮酒”等,遇到自己的朋友已经喝醉,给出的建议是替他叫出租车、开车送他、请他留宿酒醒再走、藏起他的车钥匙,必要时,请求警方帮助。
在马来西亚,一旦发现酒后驾车男性,警方会立即予以拘留,并将他的妻子也一同拘留,关在一起,令其妻彻夜教育丈夫。
而在波兰,警方抓到醉酒司机后,就把他们的姓名、年龄、所驾驶汽车的型号和牌照、被扣地点和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以及司机近照,都上传警方专设的网站,再发给报社,在指定的版面上曝光。这一招比单罚款更让人“难受”,对找工作、做生意都会有负面影响。
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兵认为,政府不仅可以将违法驾驶与个人荣誉、个人信用相挂钩,还可以依法对违法驾驶者在媒体上曝光、公示,将违法记录与官员的升迁、企业资质相挂钩。治理酒驾不应仅止于重刑,法律的约束毕竟有限,每个公民应该自觉意识到酒驾的可耻。
习惯是逐渐养成的。当全社会没有达成对违法驾驶的负面评价共识、没有法律的严格管制,当还有人把酒后驾车如何逃避交警作为“段子”讲述,当把通过种种手段消除交通违法记录视为“有本事”,“违法驾车是可耻的”就不可能真正成为每个人的自觉意识。
治理酒驾,不该止于刑法,还应入脑入心,成为公民的一种自觉。
本报记者 桂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