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3日电(记者王俊秀)在5月15日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到来前夕,由深圳视力二级残疾人杨仁良等发起的一封有763名残疾人签名的建议信被寄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建议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法定义务,招录不少于1.5%的残疾人。
“国务院制定的《残疾人就业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和其他用人单位都必须招录1.5%的残疾人,然而现实的状况是,我们残疾人在报考国家公务员时遭遇了很多的限制和排斥。”联名信的发起人之一、上海残疾小伙永清(化名)说。永清大学毕业7年了。他第一次报考公务员时就被招考人员以“身体原因”剥夺了报名资格。2010年他又报考了上海市公务员,也得到了面试的通知,但最后还是因“身体的原因”失去了面试的机会。
建议信写道:“若政府机关能带头招录1.5%的残疾人为工作人员,对引导非政府部门的用人单位招用我们残疾人将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不但能够促进国务院制定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落实,对矫正社会对于残疾人‘无能’、‘麻烦’的偏见也将会是一个质的飞跃。”
建议信提出了4条具体建议:各地方人社厅、局设立残疾人公务员数量专项统计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在公务员中设立残疾人公务员专项岗位;设立时间表,不断提升公务员系统残疾人所占比例的法定标准;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删除其中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的限制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