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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7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关于开展第三届
“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评选活动的公告

“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评选活动的公告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5月17日   06 版)

    为鼓励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文化创意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青少年文化创意素质,促进青少年文化创意教育工作发展,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理事会决定开展第三届“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评选活动。

    “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于2009年由旅美华人林峰先生捐资创办,每届评选创意少年不超过十名。理事会成员现有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和浙江省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具体评选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世界各国的华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截止2011年6月30日),在文化创意领域取得出色成绩的青少年。

    二、参评条件

    在文化艺术领域(含文学、书画、动漫、摄影、设计、歌曲、音乐、舞蹈、曲艺、剧本等)有独创或主创作品,有较高层次的获奖或者出版、发表等。

    三、评比及授奖

    1. 报名及推荐:各学校、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社会团体均可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青少年进行推荐。亦可个人自主报名。报名均需填写统一表格(可在活动官方网站www.hzqsn.com下载),申报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推荐材料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如逾期则自动列下一届申报)寄送到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理事会(中国·浙江·杭州市民中心K楼402室,邮编310019)。

    2. 初审:由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理事会负责对材料进行初审。

    3. 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2011年7月30日前通过活动官方网站对获奖名单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公布最终获奖结果。

    4. 授奖及活动:2011年8月20日前在中国杭州举行颁奖仪式,授予奖章、证书、奖金支票,同时免费参加夏令营活动。 

    四、相关要求

    1. 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主要作品说明(照片及文字等)。

    2. 推荐人选必须是本地区青少年文化创意领域内的优秀代表。

    3. 申报资料寄出后,请电话或邮件告知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理事会,以便确认。

    4. 申报作品及资料恕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五、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www.hzqsn.com

    执行单位: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电话:0571—86510226

    86510130

    传真:0571—86510250

    邮箱:whcysnj@126.com 

    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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