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5月18日电(记者韩俊杰 实习生刘盾)从6月起,河南省将对130个行政机关的近30万名公务员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差的公务员一年内不能评先和晋职、晋级;若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将被辞退。
河南省公务员局日前公布了《河南省关于在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河南省将对未列入党政干部考核范围的公务员进行绩效考核,细化、量化公务员考评,对公务员的每项工作进行打分,并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
“绩效考核制度将对公务员的懒、散、不作为等行为起到很好的纠正作用。”河南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调研员方铁表示,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其中年终考核结果关系到公务员的升迁与奖惩。“但由于日常考核缺乏具体标准,定性大于定量,只是流于形式,导致年度考核缺乏可操作性。”
方铁说,在一些厅局,甚至出现了拿考核送人情的现象,“优秀单位和个人”由各个处室“轮流坐庄”,这几乎成为“潜规则”;另外,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着主管部门不同程度的缺位现象。
据介绍,新的考核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年度一次性考核的传统模式,考核对象每周填写工作纪实,每月月末进行自评,每月(季)由考核人进行考核,给予量化评价打分。每年的年中及年末还要进行考评。除了增加考核频率,考评还增加了百分制打分的量化考核方法。
“平时绩效考核要在全年考核中占到不低于70%的权重。这样就能防止在年终考核中,不管平时考核情况,凭印象、凭感觉、凭关系打分的现象。”方铁表示,考核结果要与被考核人的“帽子”、“票子”、“面子”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培训、辞退的依据,还要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提拔使用、绩效工资发放挂钩,使绩效考核结果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效果。
按照规定,对绩效考核等次为A级的,作为评先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D级的人员,一年内不能评先和晋职、晋级,停发考核奖;绩效考核确定为C级的处、科(室),其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晋升提拔。对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若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将面临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