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瑜)团上海市委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维护和发展青少年合法权益。
根据这份“备忘录”,今后,双方将共同推进制定和落实有关维护和保障青少年权益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决策,构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
团上海市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工作2011年度合作项目同时出炉,内容包括:举办2011年度“12355上海青少年权益保护与发展论坛”;共创10所农民工子女法制教育示范校;邀请10名法官担任高校法政社团指导老师;邀请10名法官担任12355专家志愿者;聘请10名团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调解、判后回访工作;共同开展有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的调查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