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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1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机场高速路“忘了”提醒你单向收费

胡印斌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6月01日   02 版)

    5月28日,央视记者薛晨微博称,自己采访中被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雷言语“威胁”:“你也是生活在北京吧,为这点事不至于,别到时给个人惹麻烦!”对此,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及冯雷本人予以否认,而薛晨称有相关录音。记者调查发现,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首都机场高速就已实行单向收费,往返只需10元,而两年后,却依然有很多司机每次交20元,收费口并不主动提醒。此事经央视连续报道后,引起广泛社会反响。 (《新京报》5月31日)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双向收费被诟病已久,在民意推动下好不容易实现单向收费,却又玩起“捉迷藏”。不仅收费口“没有口头提醒的义务”,连所谓公示牌也被放置在过了收费站50米左右,而非在进收费站前。在放弃收费利益上,首都机场高速可谓十分舍不得。

    首都机场高速既已实行单向收费,就该明明白白将这一信息告知公众,并在具体收费过程中加以确认。这里并不存在“义务”与否的问题,而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就政府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言,首都机场高速已不能再行双向收费,哪怕在司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不应该,一旦这样收取了,就属于重复收费、不当得利;从道义上讲,首都机场高速也应该主动提醒司机,而不该揣着明白装糊涂,甚至故意误导司机多交冤枉钱。

    既得利益被拿掉,不情愿是显然的。但这不能成为首都机场高速含糊其辞的理由,也不能成为赚取不义之财的动力,更不能成为迁怒于记者的由头。作为国有企业,首都机场高速就应该有这样的自觉和担当,即便没有媒体的介入和披露,也该设法改进,积极提醒,既捍卫政令的畅通,也尽量减少过往司机的不当支出。

    两年来一直“闷头发大财”的首都机场高速,非但不提醒司机,不在适当位置按“人之常情”摆放单向收费的公示牌,反而对记者进行言语“提醒”和“敲打”,其在错误的道路上实在是走得太远了。首都机场高速获利之丰,可能超出公众想象。据央视报道,投资11.65亿元的首都机场高速,一开始是“还贷收费”,收了3年多后,又转为经营性公路,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6年底,还能收费90亿元。

    这样“丰厚”的收费,难怪割舍起来异常艰难。只是,“不舍得”并不意味着“不应该”。且不论首都机场高速收费该不该无休止地继续收下去,早已生效的单向收费却是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执行的。在这一点上,首都机场高速天然负有维护政令严肃性的责任,应不打任何折扣地落实。

    不仅如此,对于这两年来有意无意多收的通行费,也不能任其自然沉淀、沉没。既然车辆过往都有电脑票据,哪些车辆属于多交、多收,两年来一共多收了多少金额,这些数据想必不难查核明白。该退的退,该交的交。而无论如何处置,一个必须明确的事实是,因为来路并不正当,这些“不义之财”绝不能成为首都机场高速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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