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来,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的发展。妇女就业人数稳步增加,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提升,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小学男女童入学率均达到99.4%,妇女平均预期寿命由2000年的73.3岁提升至75.25岁,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两个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但要清醒地看到,受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妇女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编制和实施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确保两个纲要的顺利实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