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剑平)为切实保障每年1000万学生实习的合法权益,近日在教育部会议上传来的消息明确表示,严禁对职校生实习“放羊”。学生在职校没有完成法定的教育年限,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校长都要承担责任。
教育部近日召开了研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通知》的落实情况的会议。会议指出,实习是一个教学过程,而不是“放羊”,必须改变当前定位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的状况。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是与助学制度、校企合作制度、教师实践制度等同等重要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要从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权益的保障。
会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尽快成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履行好政府职责,落实好领导责任,用法律、经济手段建立政府主导的实习岗位风险机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经济管理职能,加强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开发出更好的产品,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