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借款人在吉林农垦特产高等专科学校(现校名“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习期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西胜支行左家分理处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但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至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止,已出现多期违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
2. 我行已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提交借款人的违约记录。
3. 请下列借款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银行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
联系电话:0432-64701268
联系人:安先生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西胜支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