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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1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只怪没有下一场符合“国家规范”的暴雨

邓海建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7月21日   02 版)

    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19日公开回应暴雨淹城质疑,他表示,正在进行的雨污分流工程是环保工程,对于防汛作用有限。周金良同时表示,排涝防汛设施不能以极端天气的表现来检验,而是要通过科学的标准、办法来检验,南京的排水管道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扬子晚报》7月20日)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将南京城从头到脚浇了个透,于是“六月看海在武汉、七月看海在南京”——汽车成了潜水艇,隧道淹成了下水道,交通一度几近瘫痪。然而,就在一个月之前的6月19日,“中国之声”广播还特地播发了一条新闻,大意就是“南京雨后一改‘泽国’景象,城市内涝治理初见成效”。记者了解的信息是:南京市计划自2010年起到2014年底,投资180亿元实施水环境整治工程,其中就包括全面完成老城区及周边地区雨污分流工程。言下之意是新工程在暴雨中功不可没。时隔刚好一月,当地住建委又在内涝后回应说:“雨污分流工程主要是环保工程,下雨是雨水,这关系到排水工程,雨水排放是通过雨水管道,而不是污水管道,是两个不同的功能,不同管道。”

    最有趣的当然不是对雨污分流的辩解,而是职能部门对城市防汛的定义——“排涝防汛设施不能以极端天气的表现来检验,而是要通过科学的标准、办法来检验,南京的排水管道设计符合国家规范”。问题是,如果城市防汛“防”的不是暴雨等极端天气,难道它等的只是拍言情剧的毛毛雨?排水管道符合不符合国家规范不是问题的关键,能抵抗并消解内涝的成因,才是城市防汛的初衷。难道只怪这老天下的是不符合“国家规范”的雨?在公众的逻辑里,要证明排涝防汛设施是不是花架子,最好的检验恰恰就是“极端天气”。道理很简单,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在暴雨面前显然等不及所谓“科学的标准、办法来检验”。

    这大半个月以来,我国大部分城市遭遇多次强降雨,在铺天盖地“水漫金山”的内涝图景中,诸多城市摇身化为“水上威尼斯”。无处不在的内涝,照出了城市下半身的“难言之隐”。 7月18日《人民日报》文章直言:“全国62%城市内涝,折射出城市管理者急功近利的发展理念和政绩观。”

    其实很多时候,“折射”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折射”了之后,眼睛被“射”疼了、心被“射”伤了,补救何在?究责何在?有则新闻可为“排涝防汛”工程的“短命”佐证:江西景德镇防洪堤2002年立项建设,总投资3.58亿元,目前完工不到一半,资金被挪用建景观,已花费逾七成资金,群众频遭“被淹之苦”。此类“排涝防汛”建设,莫不是为救生衣做了一则最艺术、最动人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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