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方正县政府在一“日本人公墓”旁,投资50万元建起一座“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碑和一座“中国养父母逝者名录”碑。公墓埋葬着5000死亡的日本开拓团成员,“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碑现在则刻上了一部分成员的名字。消息传出,引起很多网民不满。
所谓“日本开拓团”,日本人自谓“满洲开拓团”,是日本殖民中国东北的先遣队,带有军事武装的性质,参与过对中国抗日战士的杀戳。为“日本开拓团”立碑,据方正县政府外事办主任王伟新说,是“为了方便中日后人了解真实的历史,感受中华民族‘以德报怨’的胸怀”。给侵略者建公墓和纪念碑,没有如此“胸怀”,是做不到的。
把这件事放在国际视野里观察,可以看得更透彻。人类历史上发生的侵略和殖民,是无法抹杀的历史事实。在英国,至今有古罗马人入侵不列颠的遗迹,被当成文物古迹,得到很好的保护。在西欧,既有美军二战将士公墓,也有纳粹德国战殁者公墓。当我们看到被侵略的国家给侵略者一块长眠之地,就会发现,不光中华民族胸怀宽广,全人类的胸怀都是宽广的。
但解读历史必须十分小心,不能被一些表面现象迷惑。西欧国家设立纳粹德国战殁者公墓,是基于宗教理由,人死了,在上帝面前就是平等的。更重要的是,战后德国对自己的战争责任进行了深刻反省,国民对纳粹战殁者是鄙弃的,国家也觉得其后事处理是一个麻烦,于是干脆将这些战殁者遗弃在了国外。但所在国并非无条件提供墓地,而是通过国家间协议,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并由德国支付一定费用。
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给“日本开拓团”成员一块墓地,甚至把死者名字刻在碑上,似无不可。以德报怨,证明了中华民族的胸怀。但这只能说是我们的美好愿望,一旦触及现实,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
首先是中国人现在给自己找一块墓地都不容易,日本人公墓的长期存在就是一种特权。中国人死去,要花几万元、一二十万元买一个墓穴,使用年限只有20年。方正县日本人公墓建于1963年,当年法制极不健全,近50年过去,中国有关土地、墓地的制度已发生深刻变化。中国人自己花钱买限期20年的墓地,却让日本侵略者“长眠”在不花钱的墓地中,于情于理不合。
日本人公墓若想长期存在下去,要么由中日两国政府履行必要法律手续,要么采取外交对等原则,在日本设立“中国死难劳工公墓”。据中国驻日使馆调查,二战期间,日本曾强征4万中国劳工到日本从事苦役,有数千人被折磨致死,日本地方为他们建了约36个纪念碑。但公墓一个没有,中国劳工死无葬身之地。要求日本政府采取外交对等原则,在日本建立中国劳工公墓,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这样的公墓,比起少数几个日本人到方正县日本人公墓接受教育来,对日本人具有更加确切的教育意义。
中日友好很重要,但非理性的国家间友好关系是虚妄的。处理国际关系,必须基于理性共识。比如日本开拓团成员明明是抱着征服中国的雄心壮志而来,是日本军国主义的一部分,而我们却有人认为他们是“受害者”。我们对日友好,但不少日本人现在对我们普遍没有好感。这说明,中日友好需要对历史与现实的正确认知作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