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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0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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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加V,一定保真?

本报记者 李丽 实习生 庄发琦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09日   03 版)

    如果你想关注短道速滑运动员王濛的微博,那必须学会辨别真假。当王濛打架事件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时,在新浪微博上输入“王濛”,竟有106位用户。

    类似现象已经屡见不鲜。

    一个经加V认证身份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郭美美将中国红十字会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甬温动车事故不久,有人在微博上冒充遇难者家属骗取社会捐款。

    现在,一些在微博上自称王濛的用户还在不断发布所谓的内部消息。

    “我国目前并没有具体针对微博的监管性法律规定,”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网络法专家陈际红说,“民法通则只规定了基本原则,名人如果发现被别人冒用,可以要求互联网服务商更改或者删除,都是应有的权利。”

    以新浪微博为例,娱乐、时尚、生活、体育等13个领域的个人用户,以及政府部门、媒体、学校等7类机构用户可以申请加V认证。个人用户申请加V的要求是,“微博账号需有头像、绑定手机、粉丝数100、关注数50”。如果是机构用户,还需要填写相应的公函。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新浪微博还会要求用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新浪微博在身份认证有关说明中就清楚地写着:“微博使用实名,且为最被公众熟知的姓名或称谓;确保提供准确详实的身份说明介绍;确保提供确切可验证的即时联系方式,如邮箱、单位和个人电话;提供身份及工作证明的扫描件,证明系本人申请。”

    “我们还会需要用户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上都有本人的姓名和相片,而且要加盖单位公章。这样的话,想要冒名顶替就很难。”新浪微博的客服告诉记者,“如果我们证实某个用户确实是假冒的,我们会根据具体的情节作进一步的处理,最严重的就是删掉这个账号。”

    被新浪微博加V,意味着新浪验证了“该账号的真实性”。

    然而,虽然网络运营商有严格认证程序,但仍然遏制不了乱象重生的加V认证。

    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微博V认证”的关键词后发现,竟然有15家店铺能够提供此项服务。他们当中服务价格有的低至1元,有的高达450元,其中有一家店铺的销售记录显示“30天售出15472件”,而且还有用户给予了好评,“很有实力的卖家~不错!”

    不仅如此,诸多的微博用户对于得到一些广告商的关注已经习以为常,而其中有些就直接赤裸裸地在头像中标明可以提供“刷粉加V”服务。

    “请不要相信通过付费认证的服务,都是虚假信息。”新浪微博的客服人员说,在淘宝等网站上提供的认证服务都是不可信的,我们所有的认证服务都是免费的。

    “微博认证是互联网服务商提供的服务”,陈际红说,“例如说新浪微博认证服务是其中的一项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的话,服务商应该严格按照它所确定验证方式和标准对用户进行认证。”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明表示,微博认证涉及实名制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微博假冒他人,别人冒名顶替侵犯名誉权,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综合的治理。”

    陈际红认为,有的冒名顶替获得身份认证的用户,可能是觉得好玩,出于虚荣心驱使而想让自己的认知度更高一些,没有利用这种伪装的认证作非法的事情,没有造成一些违法的后果,“这些用户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而言是违约方,但后果应该说不算特别严重,主要还是属于道德范畴。”

    “另一种会产生特别严重的后果的情况,是利用伪装获得认证身份,然后从事一些其他目的的活动,这就构成了侵权。”陈际红说,“如伪装名人获得认证,利用认证所获得的资源、知名度来欺骗就够成了侵权。”

    杨明认为,网络环境下的维权是两个层面的,一个是技术层面,一个则是立法层面。法律层面的问题在于如何确立一个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要对它网络上传播的内容有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不是一种主动的审查义务,但至少是明知或是有理由知道的情况下,应该有所作为而不该放任。

    “被侵犯名誉权的用户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网络服务商的民事责任。”杨明说。

本报记者 李丽 实习生 庄发琦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1年08月09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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