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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海南万宁:快建成的桥塌了

该项目没有经过招投标

吕博文 本报记者 任明超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10日   07 版)

    海南省万宁市太阳河大桥坍塌现场。

    朱永摄

    “‘轰’的一声,我就从桥面上掉了下去,根本不知道下面还有人,更没有听到有人的声音。”回忆起一天前大桥垮塌的事故,48岁的四川人焦敬红心有余悸,他是这个工地上的工人。

    8月8日17时30分左右,焦敬红与18岁的小老乡文德辉在海南省万宁市郊区的太阳河大桥修复工地上干活。此时的大桥修复工程已接近尾声,浇筑好一块桥面方格中的混凝土后,只剩下10余平方米的面积即可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

    桥面上的10余名工友显得比较轻松,陆续走到旧桥的桥面上休息、喝茶,焦敬红和文德辉也准备停下手中的活计休息一下。正想往旧桥的桥面上走时,两个人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响,身体也紧跟着往下坠落。

    “那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新建的桥面一下就塌完了。”焦敬红告诉记者,自己坠落下去时,就没了知觉。万宁市人民医院住院部的住院卡显示,焦敬红左小腿的上段闭合性骨折,目前整个左小腿已被纱布包裹,需要躺在担架上抬着进检查室。文德辉就幸运得多,他只是右臀部软组织挫伤,还可以走动。

    最不幸的是来自湖南的两名木工,由于焦敬红刚到这个工地五六天,焦敬红甚至还不知道两位工友的姓名。桥面浇筑水泥后,两名木工正在桥下检查支架是否变形,没想到桥面突然坍塌,他们瞬间被坍塌桥体掩埋。其中一人第一时间被抢救出掩体,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身亡。直到晚上10点30分,另一名被掩埋的工人才被营救人员挖出,已遇难。

    事故发生后,万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营救。同时,该市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案件调查组、对外联络组、现场搜救组、善后处理组、安全生产检查组等6个小组,全面配合项目业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月9日中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垮塌的桥面正是所修复桥梁的新建设部分,大桥分为5段,每段长20米左右,新建设的为大桥南边的两段,共约40米,靠近河中央的一段已浇筑完水泥,桥面下被数百根手臂粗的圆木支撑着。垮塌桥面下,有些圆木已被折断,有些则完全被掩埋在水泥和钢筋的断层下,桥面与地面已经没有缝隙。

    监理公司资质等级证书被怀疑已过期

    太阳河大桥1995年建成通车,全长百余米,是万宁市区通往东澳镇公路上的一座主要桥梁。2010年10月,海南洪灾,太阳河大桥南岸搭板底下基础被淘空,搭板下沉,交通被阻断。

    专家鉴定后,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万宁公路分局决定在原大桥加固的基础上对大桥南段进行延长新建。2010年12月16日,万宁公路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会议一致同意对太阳河大桥进行修复。该局的会议纪要显示,在比较了3家有意承揽太阳河大桥修复项目的公司后,“会议一致同意确定景德镇市东方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黑龙江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万宁公路分局在2011年5月5日《2010年水毁项目情况汇报》中说,“选择景德镇市东方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主要是因为他们经常在万宁地区承建公路桥梁工程,分局对他们以往承建的项目在质量上、外观上、施工管理上都比较满意,而黑龙江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也经常参与分局的工程项目和地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是业主和施工队都比较信任的监理单位。”

    2010年10月25日,万宁公路分局与黑龙江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签订了《2010年万宁公路水毁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双方约定,包括太阳河大桥修复项目在内的三项水毁工程监理费用共计103865元。

    记者从万宁公路分局提供的资料中发现,黑龙江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甲级”,有效期“自2006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13日”,即双方签订合同时,监理公司的资质等级证书已过有效期。记者向万宁公路分局索要该监理公司新的资质等级证书,但分局未能提供。

    “由于万神线太阳河大桥损坏严重,情况复杂,修复方案到12月份才确定”,万宁公路分局5月初的《2010年水毁项目情况汇报》称:“太阳河大桥是比较重大的项目,2011年1月分局发函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求对太阳河大桥修复项目进行质量监督,1月28日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复函不予受理后分局自行派员监督。目前,已完成的所有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011年3月18日,万宁公路分局与景德镇市东方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太阳河大桥水毁工程竣工日期为8月28日,合同总价款3057931元。

    3月的《施工合同》约定了合同价款,万宁公路分局却在7月才形成一份工程清单,明确了各项工程的具体款项。5月的《2010年水毁项目情况汇报》显然将这一现象作为一个问题对待,该汇报在最后一段写道:“目前,2010年水毁工程计划尚未下达,分局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合同未能明确工程款项,无法进行计量支付,对已完成的项目,也无法进行竣工验收,望上级尽快下达水毁工程计划。”

    “违规施工”引发人祸

    事故发生后,万宁当地政府十分重视。8月9日上午,万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叶彬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事故发生当晚,万宁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相关部门紧急会议,市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并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筑、公路、桥梁、水利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面排查,避免新的安全事故发生。

    叶彬称,目前正在努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派人赶赴海口将出事工人的家属接到万宁,赔偿标准按照我国人均年收入20倍与家属协商。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4名有关责任人进行控制,其中1人是现场监理师,1人是施工方负责人,两人是现场管理人员。

    万宁市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施工方违规施工所致。

    受伤的焦敬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自己虽然是水泥工,但没有这一建筑职业技能类证书,两个遇难的工友也没有建筑职业技能类证书。焦敬红称,不知道施工单位是景德镇的公司,让他来做水泥工的林姓包工头也不是景德镇那家公司的,自己平常做工时都没有戴安全头盔。他和一些工友怀疑是支架受力不平衡导致大桥垮塌。

    对于涉及300余万元资金的建设工程是否需要招投标这一问题,万宁公路分局副局长陈上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水毁工程没有强制性规定要进行招投标。

    但万宁公路分局在《2010年水毁项目情况汇报》中却写道:“目前,牛营线K6+100处滑坡整治方案已被省厅批复确定,进入筹备招投标阶段。”

    本报海南万宁8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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