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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5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上海:“少捕慎诉”、“律师参与”
将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常态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15日   06 版)

    据新华社上海8月14日电(记者李烁)记者14日获悉,上海市检察院日前出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对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要求进行了明确规范,“少捕慎诉”、“律师参与”将成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常态。

    据介绍,该《意见》共有20个条文,总结了上海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对办理涉案未成年人在羁押审查、到场监护、法律援助、刑事和解、不起诉、分案处理、简案快审、品格证据、污点封存、观护工作、综合治理等都做了具体规定。据了解,该《意见》的出台在全国检察机关还是首例。

    今年4月,随父母到上海打工的17岁小王,因涉嫌制造假洋酒被抓获。根据该《意见》,小王的法律援助律师及时介入了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提出小王具备不需要逮捕的条件,并将这一意见与相关证据材料提供给了承办检察官。不久后,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小王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小王已被取保候审,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接受考察帮教。

    上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意见》,执行“少捕慎诉”、“加强监督”、“寓教于审”、“延伸职能”等若干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率、起诉率和监禁刑率,保障未成年人的特殊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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