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拦车,有,我们要整改,但没有罚款”,“我们一分也没有占有预存款(即上路拦车所收取的款项——记者注)”,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区委书记赵峰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7月20日,本报刊登《山西阳泉一政府临时机构未经授权上路拦车罚款》一文,就报道中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阳泉市郊区区委书记赵峰。
赵峰承认,报道中提到的一些情况确实存在。
首先,报道中提到,集上路检查、“卖票收税”等诸项职权于一身的铝粘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确实是“临时机构”,而且,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并不能授予铝粘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稽查大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它并不具备直接面向各类企业进行收款、罚款、稽查车辆等行为的主体资格。
对此,赵峰解释说,“这是因为我们文字把关和法律上有漏洞,报道中说的是对的”,应是“由铝粘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县管职能执法部门,我们没有权力去成立一个执法职能部门。”
此外,对于文中提到的“上路检查、罚款、‘卖票收税’”的情况,赵峰表示,“上路拦车是有,我们要整改,但没有罚款。”
他说,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拥有丰富的铝粘土资源,作为耐火产品的重要原材料,郊区铝粘土开采业发展迅猛,但私挖滥采屡禁不止,资源税征收难度加大。
他认为,铝粘土资源私挖滥采形成的偷逃税严重的现状,单靠税务部门的人力,解决不了问题,“五六十个村,几百个坑,每个村都有五六条道路在往外输送铝粘土,这些开采绝大部分都是越界开采,非法开采。”
所以,“在过渡时期我们有稽查队,每个村要有六个联防队员,在矿区设立了8个稽查点。”
对于稽查队上路拦车收费的问题,赵峰举例说,“比如,偷挖铝粘土的王老板半夜出来,被稽查队查到,要完税证明,但大多数是没有的。这里一种方法是退回去,办完完税手续再走。但如果全部顶回去,会带来短期内的不稳定。第二种方法,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就是由车主交预存款,最后从预存款下提出钱交税,剩余的款项还归车主,其发生的利息也归车主本人。”所以,所交预存款并非罚款。
赵峰也承认,稽查队有瑕疵,“稽查队本应由县管职能部门组成,但因为部门之间有协调问题,有扯皮的问题,此外,各部门人力有限,常年抽出影响工作。所以,后期就变成了向农村的退役军人临时招聘。尽管领队是正式公安干警,但稽查点的职能是不完善的。”
最后,对于预存款的去向问题,赵峰回答,“我们一分也没有占有预存款。没有收一分费、一分款。预存款由铝粘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暂时保管,存在铝粘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总账户名下。”
赵峰补充说,“不到一年的时间,预存款90%转化为税款。现在账户上还有一百多万,这里有两个原因:有些人预存款多交一部分,方便下次交税,也有人预存款不要了,也不结算了。”
赵峰最后说,“现在,我们进一步的整改措施还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