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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2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非法传销何以屡打不绝

传销人员反侦查能力增强 法律束缚让猫难抓老鼠

本报记者 谢洋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22日   06 版)

    广西来宾传销骗局遭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安、工商等部门随之展开了力度空前的打传行动。

    然而,由于现行法律存在“定罪束缚”,猫难以制服老鼠,执法人员面临着非法传销屡打不绝的尴尬。

    隐藏在小区里的传销窝点

    8月20日清晨6时,家住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七彩小康城的居民王先生突然被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惊醒,他忍不住探出头望下去,只见楼下全是身穿制服的民警。

    “警察早该来了,这里搞传销的人太多了!”王先生来到楼下后,一边帮警察指认传销窝点,一边愤怒地向记者描述外来传销人员给小区居民带来的烦恼,“每天早晚,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多人聚集在小区门口,堵得车都出不去,还要保安赶他们才让开点路。自从这些搞传销的来了以后,小区丢东西的多了,卫生也变差了。”

    记者随一队执法人员,来到该小区某单元6楼,民警反复敲门,屋内不见任何动静。两名住在601房的妇女因在楼下活动,被民警带了上来,但她们反复表示屋内现在没有其他人,自己出门时也没有带钥匙。

    “你们打哪来的?”

    “吉林。”

    “来做什么?”

    “我姐姐在这做生意,我就跟着来了。”

    “做什么生意?”

    “这不我还没问明白吗?”

    当问到另一名妇女时,她自称是来灵川县卖水果的,但问到摊位地址、账本等问题时,她含糊其辞地答道:“我啥都没有,不归我管,我只管卖货。”

    “我看你卖的不是水果,是空气!”民警一语戳穿她时,连她自己都笑了。

    8月20日,桂林市传销重灾区之一的灵川县组织了当地公安、工商、司法、打传办等部门执法人员480多人,对该县紧邻桂林市区的八里街区域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当天共捣毁传销窝点80多个,查获传销人员300人,其中教育遣返278人,进一步重点审查22人,缴获传销用电脑近10台及传销书籍、光碟、笔记本上千件。

    灵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扶桂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是8月以来,灵川县第三次开展的集中打传行动。

    与此同时,远在400多公里外的南宁市江南区,300多名执法人员于8月20日上午展开了专项执法行动,仅在翠湖新城一个小区就查获239名涉嫌传销人员。执法人员敲门时,普遍遇到对方不配合、不开门的情况,在敲门间隙,还有人不停地从楼上扔出各种传销资料。

    今年8月11日,央视对“广西来宾传销骗局”进行集中报道。

    8月12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作出指示,广西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广西来宾、南宁、北海、桂林、玉林等多个地市,纷纷开展了针对传销人员的严打行动。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6日,广西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抓获传销分子近1000人,遣返传销人员2300多人。在官方的重拳打击下,成千上万的传销人员从广西撤离。 

    围追堵截

    位于来宾市合山路东侧的火车站,平时的客流量每天在7000人次左右,节假日会稍微多一点,但从8月11日18时开始,离站旅客突然数量猛增。

    “像南宁到长沙的K780次列车,平时旅客上车就是200人,但11日晚猛增到800多人。”来宾火车站客运大班长唐美新说,这么多人离开,可能跟市政府打击传销有关。

    事实上,客运站人流量的异动,早已在公安人员的密切监视之中。

    桂林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连续几天在火车站的信息采集,他们发现,从8月12日到15日,陆续有1100多名从来宾来的传销人员涌入桂林市象山区,居住在背街的一些小旅社里。

    8月16日21时30分,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迅速采取行动,对先前摸底调查过的小旅社、出租房逐一进行清查。

    象山分局第四责任区刑警大队大队长蒋启琳参加了当晚的清查行动,当敲开部分旅社的房间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感到震惊:一间10余平方米的客房内,竟然住下了10余名男女。

    “这些逃离来宾的传销人员,来这里只是暂避风头的。”蒋启琳说,很多人就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有的拎着一个塑料袋就出门了。他们为了省钱,有的轮流作息,有的甚至就睡在地上。

    直到凌晨3时,清查行动才结束。蒋启琳清楚地记得,很多被带到公安局进行教育、训诫的传销人员不管警察怎么问话,就是一声不吭,像提前受过训练一样。“虽然现场也搜集到一些证据,但困难的是他们的犯罪事实在来宾,从法律上很难对他们进行处理,我们只能进行教育后再将其遣送。”

    事实上,无论是长期从事打传的工作人员,还是当地市民都感到,这种集中打击清理和遣散行动,虽然能在短期内赶走传销人员,但没过多久,传销又将在当地卷土重来。

    “以前也不是没有打击过,几个月之后又来了。”灵川县七彩小康城居民刘女士表示,她家楼上的房间,房东出租给了传销人员,每隔几个月就会换一拨人,以前是山东的,现在是河南的。

    “老百姓担心传销人员会再跑回来,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次打传,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不说根治,起码不能再让他们形成这样的气候了。”灵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扶桂平说,以前灵川县也搞过多次打传行动,但打完以后,跟来宾一样又死灰复燃,这是因为当时没有打彻底,也没有建立起打传长效机制。

    扶桂平认为,现行法律导致传销人员即使被抓获,也面临取证难、入罪难等一系列问题,只能对其进行教育遣散,因为在新修订的刑法中,虽然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但其立案标准为“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这意味着,拥有“29名传销人员的领导者”不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这样灵川一打去兴安了,兴安一打去全州了,全州一打去湖南了,最终这个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扶桂平说,虽然很难从根本上让传销绝迹,但是打传工作将常年都不会松懈。 

    猫难抓老鼠

    “都说传销人员来了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我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其实那些人吃用都很节省的,钱全交了,吃的都是馒头咸菜,他们七八个人住一套房间,消费还没有正常的一家三口多。”家住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的居民林先生说。

    林先生楼上的邻居把房子租给了一伙搞传销的,传销人员互相串门,有时进不了单元门还摁他家门铃,吵得他不堪其扰。林先生找房东投诉,房东说人家脑门又没贴字,怎么知道他们是搞传销的。他找到小区物业投诉,也没见有人来管。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为本条例第7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如果将房子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供其使用,执法部门除没收房屋租金外,还将对房东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我们这个小县城,要对老百姓罚款5万元,哪里罚得出来?”灵川县工商局局长黄琳表示,法律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执行。

    在灵川县政法委书记骆文兵看来,法律执行难,加上社会管理跟不上,是目前租房给传销人员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工商部门对证据比较确凿的一些租房户进行过处罚,但力度还不够。现在当地政府采取的措施,第一是对属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如果谁租房给传销人员,不但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还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另外,政府请供电、自来水公司予以配合,对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停止供水供电,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范,但为了做好这个工作,有时也只能采取一些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

    骆文兵在多年的打传工作中发现,传销人员现在反侦查的能力越来越强,而政府在打传的方法和手段上显得有些滞后,“比如说,我们抓了一个经理级的人物,但要真正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话,必须要找出他的30个下线。传销人员为了躲避处罚,就规定将每一个上线所拥有的下线人数设定为29人。还有的传销人员,明明公安查到了他从事传销的笔记等证据,但问话取证时,他却说那些笔记是自己在练习书法,遇上这些人,公安也不能刑讯逼供,只能束手无策。”

    “就像我们是猫,他明明是老鼠,但我们就是抓不了。”骆文兵认为,相关的法律如何结合当前的打传实际,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缺少了这一点,今天我们抓了,最多是拘留几天,又必须把他们放了,像这种情况,很难从根本上给他们以震慑。”

    本报桂林8月21日电

本报记者 谢洋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1年08月22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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