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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7日 星期六
中青在线

谁铲了我的庄稼

本报记者 王俊秀 实习生 梅轶竹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27日   03 版)

    对山东聊城市冠县申尹庄村民王书旺来说,即将到来的秋天不再是收获的季节。8月24日夜里,他的庄稼地被铲车铲平了,而他却不知道是谁干的。

    蹊跷的“租地”

    今年年初,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李爱莲等人上门逐户做工作,告诉村民县里要在村附近修路,修路范围涉及到申尹庄部分村民家的耕地,“他们说要租我们村30多亩耕地,让我们签订租赁协议。”王书旺说,“每亩1500元,其他什么也不给,我们怀疑他们是以租代征,这是国家不允许的”。

    在村民提供的一份《土地租赁协议书》上,记者看到租赁方为申尹庄村委会,协议称“因西环南环道路拓宽,清泉办事处村委会达成租赁协议,根据我村情况,村委会与租赁户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土地1.79亩,长期租赁。二、租赁费的兑现方式,每年6月30日前兑现给乙方。三、地租标准依冠县工业园的土地租用标准一致,目前执行标准每年每亩1500元等。”

    一部分村民认为其中颇多蹊跷。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他们办事处和村干部什么都没给我们看过。”有村民说。

    但李爱莲则告诉记者:“村民当然都签协议啦,就是个别受人鼓动的,把钱退回来了,我们清泉办事处是和村委会签合同,村委会和村民签协议。”

    李爱莲告诉记者,早就和村民签订了租地协议,“青苗费也已经给过他们了,从每亩400元提到900元。”眼看要修路了,但村民还是种上了粮食,“我们也阻止不了”。至于上级征地手续是否完备,李爱莲表示不清楚。

    李爱莲补充说:“其实不是征地,因为我们这边经济条件有限,我跟他们说了,今年时间太紧了,资金也紧张,先这样做,等明年批复下来了,再把钱要过来,再买断这个地。”

    没人知道谁干的?

    王书旺告诉记者,很多户村民还没和村委会达成协议,“就村干部和几户签了,我们都不同意”。他说,村干部签订协议后,带头将自己的庄稼于8月21日用铲车清除。

    结果,8月24日晚,有村民看到,几辆铲车开进了地里,把地里的庄稼都铲了。当村民匆忙赶到庄稼地里后发现,铲车早已经离去,剩下的只是刚刚被铲断的农作物和光秃秃的土地。村民当时打电话报警,“警察说破不了案”。

    到底是谁下令铲除地里庄稼的?

    申尹村村委会主任申兰龙告诉记者,“不知道是谁铲的”。李爱莲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但她随即又说,修路要赶工期,“公路局的施工队可能签了合同了,有个施工期限,他们的压力可能比较大。”

    清泉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东朝也表示并不知情。“群众反映了,我们才知道的。”李东朝说,“对此也很遗憾,我们也正在调查,已经派了工作组去给群众做思想工作”。

    怎样弄个明白

    在山东省冠县交通运输局的官网上,该局强力推进的“十大工程”的第七项为“西环路、南环路改建工程”,并称“该项目的图纸设计、施工方案、征地手续已完成”。

    这一说法与李东朝告诉记者的“征地手续还在审批中”明显不符。李东朝还告诉记者,这30亩地不是“以租代征”,“现在征地手续正在往上报批,可能已经到省国土资源部门了,但是手续还没下来。”

    “如果征地手续完成了,为什么还要向我们租地?这些手续到底是怎么办的?我们要问个明白。”王书旺和申尹庄另两位村民已经委托律师向当地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征用30多亩耕地的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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