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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9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上海交大社会实践团走进西藏

通讯员 张舒尧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29日   12 版)

    7月5日~15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学生们在拉萨地区展开了法律服务和学习交流的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的第一站设在西藏大学。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西藏大学的师生给予我们一行极高礼遇——向我们献上了洁白的哈达。我们的团员对该校法学院高大红副院长进行了采访,他从教育者的角度向我们介绍了目前西藏法律人才的培养及分配状况。我们认识到,目前西藏地区因为地广人稀的缘故,公检法系统整体规模不大,而对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法律人才,当地的有关政策还有待完善。一些民族习惯法在不发达地区仍然适用。我们还先后到拉萨城关区人民法院、拉萨法律援助中心、达孜县小学等地交流学习,对当地居民委及村里小组长等基层工作者进行了访谈。通过实地走访,我们了解到,西藏地区的犯罪率与内地相比较低,而在民事纠纷上,法院也有较高的调解率。在与乡村领导访谈时,他们也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和法制建设评价很高。

    更令我们难忘的,是活动中遇到当地人讲述的一个小故事。

    在拉萨城关区的入户访谈中,我们采访了一位藏族老妇人。当我们向她了解发生在她身边的法律问题时,老人讲述的故事令人吃惊。有一天,她行至一条小巷中,突然冲出数名歹徒,将她按倒在地,将她身上的首饰粗鲁地拽下,留下威胁的话,然后扬长而去。她说,这些行凶抢劫的不法分子在当地人眼里都是“小偷”,而即使报警将这些“小偷”抓起来,没隔几天又会被释放,而事后这些人多半会打击报复报案人。久而久之,不少当地居民也就不敢报案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只有遇到严重的事件才向公安部门寻求帮助。许多纠纷都是双方自己解决,对法院能帮到他们什么则不太清楚。

    我们了解到,对基本法律机构和法律知识的认识缺失,基本维权意识淡漠,这不仅存在于高龄的藏民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青壮年藏民也表示“基本没有接触过法律宣传活动”。

    实践活动让我们认识到,对于西藏的普通居民来说,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十分必要,同时,让我们这些学法律并准备今后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增添了一分沉甸甸的责任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于内地的西部地区,更需来自其他地区的法律支援。在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存在历史性冲突的藏区交流学习,让参与实践的我们得到了更多有学术价值的第一手材料。

    在拉萨和达孜地区进行广泛入户访谈和普法宣传的同时,为了增加受众,更好地达到法律支援西藏的目的,7月8日,在拉萨市城关区夏莎苏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实践团在拉萨八廓街举行了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同学们向到场的藏民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和法律信息调查问卷等材料,现场答疑解惑。对不会汉语的藏民,实践团则特别安排了团队中的藏族同学用藏语进行答疑。参加活动的藏族同胞积极向实践团的同学们提问,场面十分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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