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1年09月07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国土资源部发表声明称——

假矿权证并非国土部颁发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9月07日   03 版)

    本报北京9月6日电(记者王俊秀)今天,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在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就《中国青年报》9月5日刊发的《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一文作出回应。声明全文如下:

    一、公安机关已于2011年4月对该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据办案人员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社会诈骗案。

    二、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从未接收过“日新商贸”提交的河北省迁安市爪村铁矿的探矿权申请,也未向“日新商贸”发放过勘查许可证,不存在所谓从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的问题。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第22号公告,新立探矿权无需国土资源部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函,所谓“开探字(2010)1126号”《探矿权申请调查函》纯属伪造。

    四、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事流程公开、程序严格。办理探矿权申请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符合条件者直接到政务大厅办理即可。

    声明最后,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表示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

    相关文章:

    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

分配制度不改,科研“硕鼠”难灭
天津音乐学院向考生致歉
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
学生在科学实验体验区随着音乐体会韵律
全国有多少土地被“高尔夫化”
假矿权证并非国土部颁发
水葫芦堵塞古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