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王晓荣,四川省巴中市政府民工维权救助中心副主任,被誉为“维权勇士”。
对话背景
到贵州六盘水市为130多名巴中籍民工维权,让王晓荣又一次走进公众视野。
8月31日,本报刊发《两民工高空讨薪68天》一文,报道了四川巴中籍民工在贵州用极端方法讨薪的事件,其中,巴中籍民工张刚、杨永明被六盘水警方拘留。作为巴中市特派代表,王晓荣经过20多天的艰难协调,终于让被刑事拘留的张刚、杨永明走出看守所,取保候审。在六盘水市政府和相关企业的重视下,拖欠民工工资一事也在积极协商解决。
在此之前,王晓荣常年往返于巴中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34个城市,先后241次到劳动安全保护不力的建筑工地、用工企业调解纠纷,化解矛盾;99次为5000多名拿不到工钱的巴中籍民工呼救求援,追讨工钱;127次为因工伤残死亡的民工兄弟姐妹出庭辩护。
8年间,王晓荣为巴中籍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他自称开创了中国外出务工者维权的“第四条道路”。
长期维权摸索出“套路”
中国青年报:请您介绍一下这次到贵州六盘水为民工维权的经过。
王晓荣:这次维权缘起8月6日巴中市长信箱收到的一封求助信,信中反映130多名巴中籍的民工在贵州六盘水市遭遇讨薪困难,还有人爬了施工塔吊,有人被警方抓走。8月8日,巴中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喜安作出批示,请我们立即与六盘水方面交涉,保护好巴中籍民工的正当权益。
之后,我联系到了发求助信的人,查看他手上的证据,核实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整个事情有了大体的了解。在准备了必要的函件之后,直奔贵州。
中国青年报:准备了哪些必要的函件?
王晓荣:一个是去市政府开具介绍信,说明我的身份,以便和事发地的政府沟通,还起草了一份《请求解决贵州六盘水“水都高速公路”拖欠我市130多名民工工资的求助函》。之前民工给我们市政府的求助信中说欠了800万元工资,我仔细核查,发现应该是欠400多万元工资,所以在我写的求助函里面就写了400多万元。
我上网把这封求助函发到了四个地方,分别是: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贵州省省长的网上信箱、贵州省交通厅厅长信箱和工程相关的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青年报:这是在为维权做准备?
王晓荣:对,然后我就直接赶到贵州省交通厅,交通厅的同志答复我说,领导已经看到了我从网上发来的函件,让我直接到六盘水市协调解决问题。
中国青年报:这和以前维权的准备工作一样吗?
王晓荣:完全一样。这就是我在长期维权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套路”,先通过电子邮件给事发地政府领导发送函件,让各级政府知道事实情况,然后由政府出面,把相关方面叫到一起,由双方政府出面协商解决问题。
民工维权“求助不畅”的原因
中国青年报:在这次维权中,后来的过程跟以前维权时相似吗?
王晓荣:从流程上说是相似的,我代表巴中市政府跟六盘水市政府函接,六盘水市政府召集事情相关的各方进行协调,事情从民工自己四处奔走求助不畅,变成了政府重视、主动解决问题。以前都是这样。
要说特殊,就是这次的维权异常艰难,主要是因为牵涉的方面太多,事情太复杂,涉及工程的层层转包,好多事情又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白纸黑字,所以,开了很多次协调会议,都没有实质性进展,目前还在进一步协调中。
还有就是警方抓了两个民工,说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还要为他们奔走。
中国青年报:您刚才说民工四处奔走求助不畅,这是为什么?
王晓荣:这是问题的关键,得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方面是民工的本身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法律观念淡漠,不注意保存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遇到问题不知道要通过什么流程,到什么部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的材料往往又是一堆抱怨指责,写不清核心问题。这会造成求助效率低下。
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监管部门重视力度不够,遇到投诉有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或者一些民工到他们的办公地点去了,连门都不让进。
中国青年报:有报道说,您为民工维权的成功概率在95%以上,您对维权成功的定义是什么。
王晓荣:对民工兄弟来说,成不成功的重要标准是“钱”。我认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能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民工拿到赔偿的钱,才算成功,否则就不能算成功。
比如说,有一次,帮助在外省打工的巴中民工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用我的法律专业知识,帮助老乡认定了对方的侵害责任,还和对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对方家里经济条件太差,拿不出钱,虽然法律上维护了合法权益,但事实上没有拿到赔偿金,我认为也不算维权成功。
中国青年报:这么高的维权成功率,是因为您的出现吗?
王晓荣:表面上看是因为我的出现,实际上,归功于这种“家乡政府主动出面协调”的维权方法。
假设我是老板,出了问题,我就想少掏钱,而民工们希望多赔钱,这是一对矛盾体,争执不下的时候,就需要一个第三方来做协调。
这时候,事发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非常重要,而家乡政府主动出面参与协调,会促进事情更好更快地解决。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既是家乡政府指派的协调者,也是受害民工的委托代理人,能最大限度地为民工争取利益,破除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
所以说,这样的方法,解决了“民工四处奔走求助不畅”的关键问题,维权成功的几率就提高了。
“第四条道路”值得复制
中国青年报:为什么把您的实践,称为外出务工者维权的“第四条道路”?
王晓荣:在我们的实践之前,外出务工的兄弟们有三种维权道路,一种是协商解决,也就是私了,发生严重纠纷以后,私了的路往往走不通。
第二种是仲裁诉讼解决,目前的制度是“一裁两审”,这个过程短的需要半年,长的需要两三年,民工们都不富裕,不仅时间“拖不起”,诉讼的费用也“耗不起”,所以,大部分民工不愿意打官司。
第三种是自力维权,民工会联手向用工方“讨说法”,这往往导致严重的冲突,诱发群体性事件,甚至会走向违法犯罪。
我把“家乡政府派人出面,与事发地政府共同协调解决”的办法,称为外出务工者维权的“第四条道路”。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维权的“第四条道路”值得更多的地方政府学习吗?
王晓荣:我认为外出务工者维权“第四条道路”的经验值得复制,特别是对于外出务工者较多的地区。
政府可以成立一支有别于劳动监察和工会组织的专业维权机构,指派专职人员开展日常工作,一旦本辖区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异地受到严重侵害,专职人员立即以民工家乡政府特派代表的身份,前往事发地政府进行协调。协调过程中,特派代表既是政府指派的协调者,又是受害民工的委托代理人。
当然,这个专职人员,除了必须具有极强的正义感外,还要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并能娴熟运用,同时,在谈判现场,要敢于与履职不力的职能部门抗衡较量,敢于与财大气粗的用工企业据理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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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白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