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她登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自此之后,她信守这份承诺和责任。2007年,她倾力帮助一名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患者;2009年,得知患者病情复发后,她再度为其捐献骨髓。
她就是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助理厉莉。
2002年2月,厉莉在大学毕业后登记成为一名骨髓志愿捐献者。5年后,中华骨髓库打来电话给厉莉说,一名患有白血病的小女孩小颖需要她的帮助。厉莉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当时,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因为怕父母担心,她瞒着二老,边筹备婚礼边暗中做起了骨髓捐献前的准备。婚礼结束后不久,厉莉就捐献出骨髓。小颖手术治疗成功,恢复健康。
捐髓后,厉莉一直挂念着小颖,经常通过电话、短信等鼓励小颖。
2009年3月,小颖再次发病。厉莉很快飞赴上海,第二次捐献骨髓。
如今,厉莉的亲人、同学、同事也在她的感染之下纷纷加入骨髓捐献志愿者的行列。厉莉说,捐髓的经历让她体会到一个道理:人只有为别人做点事情,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厉莉的爱心和执著也体现在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面对农民工追索工资的案件,厉莉对这些急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耐心沟通了解,妥善处理案件。“真没想到厉莉法官的态度这么好。把案子交给这样的法官审理,我们放心。”农民工兄弟这样动情地说。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