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6日电(记者刘世昕)今天,审计署发布对粤、沪等9省市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审计公告。审计发现,206个本应在2010年年底完工的项目中,有114个没有按期完工;本应拨付工程建设使用的3.96亿元项目建设资金被滞留闲置。
审计署负责人介绍说,日前,审计署对粤、沪等9省市的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5个项目单位重复申报中央污水垃圾处理资金3946.15万元;广州市自来水公司10个代收单位及上海浦东新区政府累计应征未征或违规减免污水处理费5.06亿元;成都市自来水公司5个代收单位累计未及时上缴财政污水垃圾处理费2.95亿元;13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污水垃圾处理资金,而是用于出借、股权投资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涉及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财政资金3308万元、污水垃圾处理费4.95亿元、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贷款10.03亿元,占9个省市专项投入的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