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媒体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指出,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已经让他们彻底失去了童年。现在很多青少年,对于感情和性从小就有了自己的理解,这些理解很多都是媒介和广告灌输给他们的。中国传媒大学教师李煜说,其实在西方国家,用“性”的手段来赢得商业利益或政治利益,仍是主流价值观所不允许的。“但在我国,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这与当前‘过度商业化’的趋势有关”。
如今,无论在百货商场还是网上小店,经常出现穿着似露未露的模特广告和充满诱惑力的广告词,其中一些广告图片和文字的尺度之大,让不少网友惊呼“性感营销时代来临”。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网易新闻中心,对1250人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结果显示,94.8%的受访者坦言身边的“性感广告”很多,其中41.8%的人觉得“非常多”。受访者中,“80后”占44.9%,“70后”占36.5%。
“如今很多网站广告过度宣扬赤裸裸的性”
北京市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很多网站经常弹出一些性感甚至色情的广告图片和信息。她一般都会及时关闭广告窗口或直接更换到其他网站浏览信息。“但自控力较弱的青少年能把持住吗?”李女士就担心自己刚上初中的儿子,可能会被这类广告误导。
“这类广告不仅让人防不胜防,有时还‘强制’你必须看下去。”李女士说,自己经常通过网站视频看连续剧,通常每集电视剧播放前都会有10秒到30秒的广告时间,“很多广告不堪入目,让人很尴尬。”
哪些地方经常出现“性感广告”?调查中,76.2%的人首选“游戏网站”,接下来是“视频网站”(70.6%)和“购物网站”(54.9%)。此外,还有“杂志”(48.7%)、“电视节目”(45.6%)、“商场店面”(43.3%)和“街边、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的广告牌”(43.2%)。
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讲师刘琛说,“性感营销”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本身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尺度的把握。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模特穿衣打扮暴露的香水广告、牛仔裤广告会出现在受众是成年人的杂志上,不会出现在青少年可以看到的电视或者网站上。但国内不少网站,其中包括一些门户网站,并没有把持好这个“度”。“我国网络现在还没有实行‘分级制’,任何人、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可以点击。”
刘琛认为,如今很多网站的广告毫无艺术美感和创意内涵,只是过度宣扬赤裸裸的性,这种网站就应该被取缔。现在还有很多网站“强买强卖”,在人们没有自愿点击的情况下,自动跳出一些极具诱惑力的广告。这更是不正常、不合理的广告营销方式。
调查中,93.6%的受访者认为当今社会“性感营销”泛滥。问及原因,83.3%的人直指“整个社会一味追求眼球效应和感官刺激”;60.0%的人认为原因是“人们精神世界的匮乏”;59.6%的人选择“相关部门对广告缺乏相应的监管”;35.6%的人将原因归结为“人们审美观的改变”。
四川大学广告系硕士研究生张淼(化名)告诉记者,在“关注就是金钱”的当今社会,商家采用“性感广告”吸引大众眼球,达到品牌宣传和推广目的,这种做法可以理解,“但整个社会特别是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在商业浪潮中为青少年辟出一块相对清洁的土壤。”过度渲染“性”和“暴力”,已经成为当前不少网站获取广告收益和点击率的主要方式,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管。
68.4%的人呼吁相关部门加强性感广告监管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传播学专业副教授李煜,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说,在国内媒体的传播还没有实现分级的情况下,政府在对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管理上,急需添加一些立法上的要求,以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要求。
李煜认为,青少年判断是非的能力不强,思想上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媒介广告的影响。比如一些网络游戏的宣传和内容在尺度上都过于随意,有大量色情和暴力的成分,对青少年产生不少负面影响,让他们沉迷于色情和暴力的情节中难以自控,“有些广告,孩子看上一眼,其影响就会潜移默化地产生”。
调查中,92.5%的人指出,“性感营销”泛滥会产生负面影响。其中,74.2%的人认为,“性感营销”泛滥会让社会变得更加物欲;73.8%的人觉得,这会误导人们追求外表美,而忽视内在美;73.0%的人认为其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另有39.3%的人感觉“性感营销”泛滥会加剧大众审美单一化。
刘琛指出,著名媒体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曾写过一本书名为《童年的消逝》。该书指出,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已经让他们彻底失去了童年。现在很多青少年,对于感情和性从小就有了自己的理解,这些理解很多都是媒介和广告灌输给他们的。虽然不可能让孩子成长在没有媒介的环境中,但政府可以出台一些相关的管理政策或规范,尽量减少媒介和广告对他们的伤害。
“现在越来越多青少年早恋甚至当街拥吻,他们已经把男女之间的身体接触看得很随意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媒体的误导所致。‘性感营销’的方式应该把握好尺度,适可而止。”刘琛说。
对于当今社会“性感营销”泛滥,调查中68.4%的人表示“反对”,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强广告监管。不过,也有10.9%的人觉得这是“正常现象,无可厚非”。
李煜认为,过度的“性感营销”是一种低俗的营销方式,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道德相背离。在西方国家,用“性”的手段来赢得商业利益或政治利益,都是主流价值观所不允许的。“但在我国,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这与当前‘过度商业化’的趋势有关。”
李煜告诉记者,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性感广告”有比较严格的界限,有的国家甚至规定了电视广告、街头广告中不能暴露人体具体部位。但在我国的公共场所,包括公交车站、商场、地铁站等,还有不少尺度较大的“性感广告”,这急需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管理。
本报记者 肖舒楠 实习生 张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