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确定贫困县并予以扶持,最终也是为了让它们脱贫致富,理应定期调整贫困县名单,制订切实可行的退出机制。有退出的和新晋的,才符合公共财政服务于全民、共享现代化成果的宗旨
一些经济实力较强、产业发展迅速的县(市),希望在更广阔的竞技平台上参与竞争、获得发展,这是一个正当诉求,现行评价机制有责任满足这种诉求
近日,“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在各大媒体公布第十一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中国中部百强县(市)”、“中国西部百强县(市)”等榜单,其中竟出现17个国家级贫困县且多个环节涉及收费。经调查,“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是北京一家注册资本仅10万元的公司。(“新华视点”10月10日)
上榜的国家级贫困县一边享受着国家财政扶持及各种社会扶持,一边却高调标榜“百强”,以之作为地方的实力佐证、官员的政绩勋章,这当然让人哭笑不得。其中有评比过于随意、缺乏公信力等因素,不过也折射出时下扶贫体制的缺陷,以及权威评价机制的缺失。
到底该如何看待国家级贫困县入围“百强”?以煤田著称的西部县(市)府谷2010年的财政收入为63.59亿元,即便与东部沿海地区一些县(市)比,也毫不逊色,其入围“百强”,倒并不让人意外。报道提及的重庆开县、河南固始的情形比府谷差一些,但2010年开县的财政收入达到了8亿元,固始则是4亿元,这样的“成绩单”应该说都不算太坏。在讨论这些县该不该入围“百强”之前,有必要先讨论其贫困县资格。
本世纪初,国家在制定与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时,这些眼下入围“百强”的县(市)确实称得上“贫困”,国家财政对其进行整体性扶贫开发,也是为了切实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缩短其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然而,十多年过去,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一些依赖矿产资源的贫困县的各项经济指标突飞猛进。如今完全有必要重新认定贫困县,既可确保国家财政“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也是公平公正之需。
国家确定贫困县并予以扶持,最终也是为了让它们脱贫致富,理应定期调整贫困县名单,制订切实可行的退出机制。有退出的和新晋的,才符合公共财政服务于全民、共享现代化成果的宗旨。对此,有关部门不妨参照保障房的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在县域经济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重要驱动力的今天,是否还需要类似“百强”评选?最早从1991年开始,国家统计局主持发布“全国县市社会经济综合指数前100名评比”,简称“全国百强县评比”,它于2007年中止。“中郡所”的评比则继续进行,而且越来越受地方追捧,甚至还出现“并列排名”,一些专家也乐于捧场。这正说明当下县域经济中确实存在着对某种参照系的需求,对此应以更权威更公正的评价取而代之。
我们有必要让县域经济亮起来,而不是只局限于所属地级市。一些经济实力较强、产业发展迅速的县(市),希望在更广阔的竞技平台上参与竞争、获得发展,这是一个正当诉求,现行评价机制有责任满足这种诉求。一方面,要杜绝民间评比中拿钱买名次等种种乱象;另一方面,也应拓宽县域经济扩大影响的渠道。
“贫困县”与“百强县”的重叠固然尴尬,但更应看到表象背后的坚硬现实。无论贫困县,还是百强县,都应致力于提高当地民众的福祉,让民众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一块牌匾可能很简单,但它背后的影子却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