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原州委常委吴希宁在服刑期间写下悔过书,声称受错误的权力观影响,理想信念动摇,以至走上贪腐之不归路。(《检察日报》10月11日)
近年来,贪官忏悔录快要成为一种流行文体了。不知这算不算落马官员最后的廉政秀场,反正有迹象表明,近年来类似文章越来越多,似乎也写得越来越好了。
吴希宁、许迈永等一干落马官员,争相忏悔,既有“鲜活”的事例、生动的心理诠释,又有在位时的侥幸、落马后的痛苦不迭。不过,看多了类似文本,不免产生“审美疲劳”:这些官员一开始都廉洁奉公,想为党和人民做一些事情;后来交友不慎、受错误的权力观误导,先湿鞋再丧志再失身;最后总是要总结教训、反思自我、告诫他人。有的不乏“人之将×其言也善”之意,有时也还要“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但看起来更像落马官员的一种另类“职务行为”。从文章的整体价值判断,基本上是卑之无甚高论。
看到忏悔录与贪官一样在某种程度上越来越有“高产”的势头,看到忏悔录的质量与贪腐金额一样越来越“上档次”,一时间真不知对贪官忏悔录是该审丑还是审美了。
诚然,忏悔录中也不乏正面、积极的东西。比如吴希宁就讲了为官的六个必须:必须加强学习,永远保持头脑清醒;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必须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必须慎重交友;必须谦虚谨慎;必须警钟长鸣。初看简直是要被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生观、深刻的人生哲理和为官哲学打动,但细听之下,就觉得十分耳熟,不仅别的贪官也有过类似“寄语”,而且当初他们在位做廉政报告时,不也曾反复谆谆教导过属下吗?这些对他们的人生蜕变产生了多少积极的纠偏作用?
落马之后再撰悔过书,除了产生“看啊,这个人在忏悔了”的广告效应之外,除了让贪腐当事人附着“我决心努力学习,积极改造,争取早日获得自由与新生”的吁求之外,这样的忏悔话语,我看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说实话,看贪腐官员们在位时不费吹灰之力动辄成千上万的受贿,老百姓可能不由得啧啧称奇:这是一种多么奇怪的低投入高产出的人生体验啊!人生的种种欲望如此唾手可得,恐怕读了忏悔文章之后,暗暗生出羡慕之心的人也不在少数。
剖析贪官之贪腐行为是必要的,不过,指望他们的忏悔录能从此“教育”大墙内外的人们,至少是把反腐倡廉良的着力点放错了地方。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贪官“前腐后继”呢?还是得早想办法,从源头防范、用制度制衡官员的权力。只有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避免权力与资本、美色过从甚密,才能避免权力在暗箱中自我繁殖,才能让权力“对得起党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