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广东佛山住建局发布公告,从10月12日起放宽限购条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允许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但当天23时24分,该局又通告,暂缓执行该政策。(《京华时报》10月12日 )
对此,佛山的解释是“为进一步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综合评估政策影响”。很难想象,作为全国第一个明确放松限购的政策,在决策之前不去评估政策影响,在政策公布半天后突然想到要重视民意。不用说,是受到了来自上层的压力。
住房限购令推出,本来就遭到了地方政府拖延等多种方式的抵制。在限购令执行之后,一些地方又蠢蠢欲动,想放宽限制或停止执行。今年4月媒体报道,海口市拟停止执行楼市限购令,虽然事后被否认,但地方政府与限购令暗地较劲的事实已显现出来。针对多地试图挣脱限购捆绑的暗流,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敲警钟: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地方政府不欢迎限购,皆因一个城市的财政总收入的40%至70%,要从土地出让金和土地税收中获得。这也不排除利益集团的影响。没有了高房价,没有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上述目标都无法实现。因为限购等调控的影响,海口今年一季度房地产税收大降三成以上。其他限购的地方,房产交易也都呈现量价齐跌的景象。
一些地方的限购措施,实际是在中央政府的强压下实施的。无论是海口还是佛山“突围”尝试,如果没有中央政府强按头,肯定变成既成事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对房地产业的态度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因为房地产发展,对地方政府只有好处,而不必过多考虑后果。
限购令是不针对自住需求的,各地的限购政策都给自住购房相当的空间,比如本地户籍家庭两套房,外地户籍家庭一套房。限购,限制的是投机,而投机实际上就是把银行的钱大量变成房子。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量财政收入,投机者获得了大量个人利益,留下的是金融风险。而金融出了问题,地方政府无需忧虑,最忧虑的是中央政府。于是,在房地产上,无论是饮鸩止渴还是竭泽而渔,一些地方政府都表现得并不在乎。
地方政府的这些表现,当然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不光体现在不考虑经济后果,还表现在不顾老百姓的生活困难。让老百姓生活得有质量,是政府的根本职责,可是这一职责在百姓住房上得到了体现吗?在佛山住建局公告发布的前一天,广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建设幸福广东指标体系》,表示要将幸福指数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限购政策不是出于地方政府的自觉,而是总要中央政府强按头,体现了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的缺陷。事实上,如果百姓幸福真能进入到地方政府的责任中,限购又何须外力强制呢?《建设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如果不只是起到“建言献策的作用”,而是真能在考核上动真格,也许不失为解决佛山式冲动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