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10月20日电(记者崔玉娟 通讯员马春芳)团青海省委近日出台《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向全省各级团组织重点推出“一项机制、两项工程、三大行动”,积极探索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计划至2012年年底,在全省开展150场“倾听日”活动,建立20个“共青团关爱之家”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示范点,培养首批50名社会管理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团组织及驻外团组织建设覆盖率达100%。
《实施意见》中,“一项机制”是指“微博群”工作机制。全省县级以上团委将全部开通微博,要求每年通过微博开展大讨论活动3次以上。让随时随地通过微博关注青年成为团干部的一种生活习惯,切实履行全体专职团干部“联系人、碰思想、听诉求、供服务”的职责。
“两项工程”是实施“生命力”工程和“青海青年英才培养”工程。要求各级团组织按照“消灭空白点、强化薄弱点”的目标,在今年年底完成全省369个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2012年年底力争使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团组织及驻外团组织的建设实现全覆盖。团省委将充分利用省内外各种资源和平台,每年举办两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业校,每两年对所有高校学生干部轮训一遍,力争在2012年建立首批50名专职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在3年内培养青年志愿者骨干100人。
“三大行动”,一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倾听日”行动。按照“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工作机制,要求县级团委每年开展不少于3场“倾听日”活动,力争提交3~5件有效提案和议案;二是开展共青团关“爱”行动。推行以“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农民工子女+接力”的模式,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行动,注重接力机制建设,实现长期有效的结对帮扶;三是开展共青团关“心”行动。针对教育机构布局调整后,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少年儿童、农民工子女等群体内出现的亲情缺失、心理个性等方面的问题,为各地中小学培养心理健康辅导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的陪伴式服务,全面开展心理咨询、亲情关怀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