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里金桂从美国回来,叫来薄荷,到我家一聚。
金桂是我单身时的邻居,学美术的。那时我们总是凑在一起,打球,逛街,做饭,聊天。她总说我刻板无趣,公寓的窗帘、床单不是条纹就是格子。我呢,觉得她病入膏肓,太过注重外表,连一起去买酱油、醋,我看的是品牌产地保质期,她只拿瓶子好看的。我热爱做饭,喜欢孩子,她沉浸在一场接一场的恋爱中,男友一求婚她就落跑。我每次兴起,半夜拿瓶红酒,窝在她家的软垫子上,也觉得香薰蜡烛灯下,四面色彩不同的花布着实有情调,但这种沾艺术设计的事儿多高深啊,学不会,还是老老实实走自己熟悉的安全路子吧。
她跟薄荷倒是一见如故志趣相投。
薄荷在我的中学同学里是首屈一指的大美女,还非常能干,性格却温婉得压抑。一毕业就嫁了个有钱人。我对那个男人几乎毫无印象,却对她新房的衣帽间念念不忘。
那是个步入式衣帽间,挨着卧室和浴室,四面都是衣柜,有能叠放针织衫的隔层,有专门挂裤子和丝巾的旋转式衣架,抽屉里一个一个小方格,卷着内衣和袜子手套,放鞋的隔板是倾斜的,鞋子用透明的盒子装着,当然,更有数个长长短短分季节挂着裙子、外套、衬衣的衣柜。衣帽间还有窗户,能自然采光,从长长的穿衣镜里能看出衣服的上身效果。
没想到温婉的薄荷居然能决绝地将很多女人梦寐以求的衣帽间弃之如敝屣。拎着箱子住进我的公寓时,她只是简单地说老公有外遇,离婚了,准备来北京发展。很快,她就进了一家大公司,很快,她就跟金桂打得火热,很快,她的形象就发生了巨大变化,美得愈加打眼。
金桂的朋友中,有不少是做时装设计的,而且大多喜爱民族风。许是接触多了,对他们那些夸张到怪异的装扮,我已经熟视无睹。款式独特,色彩对比强烈,美则美矣,但无法想象穿在“正常人”身上的效果。不知道薄荷是怎么做到的,没多久,她让那些设计师按她的想法做出了一批独一无二的改良中式职业装。
真丝双宫的立领套装,衣襟上是刺绣的花鸟;羊绒的上衣,大片的网纱打破了沉闷单调的色彩;最普通的西服裙,却有手绘的小图案点缀在侧面开衩处;黑色的丝绒长风衣,老绣片装饰的领口,在光影间闪动……
跟着装风格同时改变的,还有她的行事风格,果断自信了许多。某天,她甚至给我抄录了一句话:You have a much better life if you wear impressive clothes(如果你穿上令人一见难忘的衣服,你的人生会更美好)。她以切身体会对我感慨,衣服对人身体和灵魂发育的影响,怎么说都不为过。
我记得耶鲁商学院的教授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一个女人如果同时具备美貌、聪慧还有野心,那么她就是无坚不摧的。无坚不摧的薄荷果然迅速升职,迅速买了房子。
房子不大,跟她以前那个家的豪华铺张没法比,但银色暗花的墙纸,厨房卫浴通透的玻璃门,处处精致讲究。也有衣帽间,不大,也没有很多衣柜,倒是有不少红黑相间的木质隔板,雕花的大木箱子,摆放着那些美丽的衣装。按她臭美的话说,拿出或者放回那些衣服,都是得意的享受。以前的衣帽间大得离谱,那些漂亮衣服,璀璨的绸缎礼服,系了珠饰的轻薄外套,薄纱雪纺高腰小礼服,露肩小洋装……只是无聊应酬的铠甲,男人身价的证明。
几年过去,薄荷的单身生活越过越快活,金桂却是早早嫁人,孩子都有了俩。只有我,还在按部就班。只是换了这套房子后,忽发奇想,打算自己设计,在色彩上加以突出。
客厅延伸到餐厅以及书房外的过道,横向纵向的四面墙,被我涂成了红色和灰色。挨着红墙的,是轻薄的绿色窗纱。为了跟灰色的地砖呼应,顶灯一律是银色的金属灯罩。色彩对比鲜明的还有厨房,橱柜的烤漆大红发亮,与之相配的,是黑色的墙砖和地砖。
金桂是这些年来第一次回国,也是第一次到我家。仔仔细细看了半天,跟薄荷的评价一样,敢于自己设计,达到这个水平,相当不错了。
色彩给我家烙下鲜明的印迹,也增加了一些麻烦。我最烦刮风天,早上出门前明明把厨房窗户关得严严的,下班回家,地上还是一层灰,特明显。我知道黑色的地砖不禁脏,小块的黑色墙砖当初买的时候也颇费了一番工夫,问题是,跟红色搭配,没有比黑色更出挑的了。
还有那些漂亮的后现代风顶灯,灯罩里面是若干灯泡,还是不常见的小灯珠,一旦坏了,换起来很是辛苦。
不过这些麻烦辛苦,比起我的得意,可以说得上是小小不言。在这个小区住了几年了,家政公司的小时工几乎都知道,我家是客厅有一整面红墙的那户。
就好比刚才金桂对我们三个人生活的感慨:爱情有千百种样子,婚姻自然也有千百种样子,能选择自己的生活已属难得,你做不到完美,就要容忍它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