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期间,9驴友违规穿越四姑娘山受困事件引起全国广泛关注。14人的户外登山团队违规进入四川省四姑娘山,之后,集体失踪。这引发了一场让全国关注的大搜救,10月12日,失踪的“驴友”队伍安全出山。但是,这件事情所激起的对于道德和法律的拷问远未平息。
目前我国进行的公共救援基本都是政府组织
在此次救援行动中,整个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一共派出5批救援力量,共计近千人次参与救援。加上救援装备和马匹等一系列费用,救援成本已高达11万元。事后,有关部门对“驴友”团罚款500元,取消3年内再次在四姑娘山申请户外活动的资格。此外,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救援花费的3600元需“驴友”承担,其余10万余元的营救费用则由当地政府、景区管理方承担。这个处理结果引起社会巨大反响,不少人纷纷表示质疑。
新浪网友“青旗沽酒冉冉竹”说,“驴友”要追求刺激,也要负担起责任,不能用社会成本为个人探险负责。她回忆道,当初她哥哥和一群朋友在美国爬雪山时,尽管是在允许攀爬的地区,但由于雪下得很大,进山不久相关部门就发出了禁令。他们之后遭遇雪崩,家属请求州政府救援队派人救援,对方同意救援,并和家属签订了自负费用的救援条款。在救援结束之后,他们每个人都需要上法庭接受质询是否行为过当,救援费用自付以及接受罚款。“救援费用是每个人4万美金,每个人还要接受5000美元的罚款,我哥之后还为此接受调查评估是否合适做社工。”
在某门户网站上,超过4200名网友就“‘驴友’是否应该承担搜救费”进行的投票显示,40%的网友认为他们应该承担搜救费用,49%的网友认为“除了搜救费用之外还应该有所赔偿”,仅有10%的网友反对“驴友”承担费用。
据了解,这9名驴友所穿越的路线是海子沟-龙岩-卧龙一线,由于线路地形复杂,难度较大,且常有野生动物出没,大部分路段无通信信号、后勤补给异常困难。风景区管委会6月24日就发出了暂时封闭“海子沟-龙眼-卧龙”穿越线路的公告。起因为5月17日两名南京驴友在穿越同一路线时失踪,至今没有找到。
而且,这批驴友进入的区域是从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封闭的无人区,该区域临近卧龙自然保护区熊猫栖息地的核心保护区,绝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当初进入登记时,驴友谎报是露营,实则却进行违规穿越,最终导致受困山中的局面。
近年来,我国进行公共救援基本都是政府组织。仅以今年为例,1月初,6名游客在广西灌阳千家洞自然保护区失踪,当时大雪封山,但当地组织了400多人兵分三路最终将6人救出。4月,在北京房山周口店地区猫耳山,警方调集消防、巡特警等近300人,出动警用直升机,救出了困于山中的北京某高校38名师生和1名公司职员。所有的营救都是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付出,但对于遇险人员来说,并没有任何惩罚措施。
山地救援队队长:“我反对收费救援”
四川省山地救援队队长蒋峻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救援行动中需要的资金基本都是先由救援队垫付,“有些事后由当地负担,有些从慈善捐助中解决,但这都只能涵盖队伍运营成本的很小一部分。它们只包含在救援行动中产生的费用。平时更多的费用是要养护一支队伍,这个费用实际上是非常大的。”蒋峻说,救援队的大部分费用要靠队员自己去筹集,“给别人讲课,有时候做一些商务的带队,挣到钱用作以后的经费。”
而对于收费救援,蒋峻表示坚决反对:“我是禁止我的队员向事主收取任何费用的。这种情况下,本来别人就很痛苦了,你还跑去收钱,就显得极不道德了。”蒋峻说,救援队本来就是为了做好事去的,而且产生的费用还可以由其他机构等解决,“这么多年,我们没有向当事者要过一分所谓的报酬,或是让他们在能力之外承担一些费用。”
不要报酬只为救人的救援队,今年连句感谢的话都没听到。“被救者的感谢通常是精神性的。比如说送锦旗啊,感谢信啊,这些人还是挺多。”蒋峻说,“今年的两次救援,连精神上的感谢都没有,就好像是‘我出事你该来救’。”
壹基金救援联盟总干事蒋怡李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的公益性救援都不存在劳务费这个问题,“公益和非公益的救援钱数会差很多,主要相差在劳务费,商业性的救援花费很高。比如说过桥费、过路费、汽油钱、饭钱,这些是比较固定的。而实际算上人工费之后,就会差很远。”
“一次救援我们核销的成本也就在3000元左右,一般包括交通、吃饭、住宿等产生的硬成本,装备损耗的钱不算在内。派出去的队员都是不拿劳务费的。”蒋怡李说,“既然大家做了这份工作,就是志愿来做救援的,做这种工作就得有这种心态,不指望有回报。”
“一般会口头上表示一下谢意。”蒋怡李说,和之前的付出相比,一句“谢谢”就显得不重要了,“被救出来以后,精神状态、体力、健康状态都不太好,不太可能进行太复杂的交流。救完人一般是赶紧给人家送回去。大家做这个也不是为了接受感谢。”壹基金救援联盟平均每月都会有四五次救援活动,事后联系救援队,并表示感谢的“也有,很少”。
【延伸】
擅闯猫儿山贴200份检讨
2008年2月,四川自贡市24岁的曾某擅闯广西猫儿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腹地后迷路。保护区管护人员冒雨搜救14个小时将曾某救出。据《桂林晚报》报道,保护区对曾某作出了处罚决定,要求他作出检讨并义务宣传保护区管理条例。曾某写了检讨并复印了200份,张贴到保护区周边村庄及路口。
【立法】
擅闯楼兰遗址可罚10万元
据《法制日报》报道,2007年,新疆出台新规,凡违反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旅游者进入类似楼兰遗址这样的未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参观、旅游、探险的,组织单位将可能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