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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9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高晓松能否当评委,公众说了算

殷国安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1月09日   02 版)

    著名音乐人、导演高晓松于8日获释。有媒体称,高晓松获释后,将继续在励志节目“中国达人秀”中担任评委。(《北京日报》11月8日)

    对于高晓松能否继续担任“中国达人秀”评委出现了争议:一是支持论。法学专家迟夙生对高晓松继续担任评委持赞成态度,“我们一直在努力让刑满释放的人不要受到社会的歧视,高晓松也不能永远背上包袱。”高晓松在庭审时态度诚恳,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大家又喜欢他,为什么不可以呢,所有的人都可以谅解。”二是质疑论。有人认为,高晓松的酒驾行为对社会产生了无法改变的恶劣影响,他继续做评委,对成人来说没有太大问题,但会给青少年带来道德价值判断的混乱。三是有条件论。高晓松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他向法庭认罪后,还应向孩子们道歉,“取得青少年的原谅,我觉得这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我则认为,高晓松继续担任评委,并无太大障碍。首先,这里不存在法律障碍,高晓松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而且也不会有法律禁止他担任评委。需要研究的是,这里是否存在道德障碍。作为评判别人的人,虽然不一定是道德模范,但起码也该是一个符合基本道德标准的人。醉驾入刑说明高晓松存在道德瑕疵,但任何在道德上失足的人都应得到救赎。高晓松在事发之后多次表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受害者积极赔偿。他在派出所写下“永不酒驾”的承诺书,在法庭上拒绝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在监狱中翻译、读书、谱曲、悔过,这样的认罪态度和补过行为,体现了一个公众人物应有的担当,也因此得到舆论赞扬和公众谅解。而高晓松的回归,验证了“中国达人秀”的励志口号“相信梦想,相信奇迹”。

    究竟谁能决定高晓松是否能重当评委呢?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公众,高晓松刑满出狱,法律的惩处已告结束,他依然是一个面对公众的名人,公众是否依然需要他、接受他、原谅他就是最重要的标准,不应该再有什么权威高居于公众之上。事实上,许多观众已经表达了对高晓松重返的期待。问题在于,公众意志如何在具体操作中落实。实际上,最后决策的还是“中国达人秀”剧组和东方卫视。他们的决策依据,除了节目需要,也会包含商业动机,公众需求也该是一个因素。最终结果很可能是,电视台的决策与公众意见一致,高晓松复出担任评委几无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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