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贵阳11月19日电(记者朱国贤 王丽 闫起磊)曾发生震惊全国的“6·28”群体性事件的贵州省瓮安县,三年来“痛定思痛、浴火重生”,实现了从“大乱”到“大治”的深刻转变。贵州省委11月18日至19日专门在瓮安召开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总结瓮安经验。“瓮安之变”成为贵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鲜活教材”。
2008年6月28日,瓮安发生一起因一名女学生的非正常死亡而引发的严重打砸抢烧突发群体性事件。瓮安“6·28”事件无论从参与和围观人数、持续时间,还是冲突剧烈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等,都成为近年来全国非常典型的突发群体性事件之一。
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在经验交流现场会上说,三年来瓮安从大乱到大治,从民心失落到民心重聚,在痛定思痛中浴火重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深刻变化令人振奋、令人感慨,更令人深思。“瓮安之变”集中体现在社会治安变好了、民生欠账变少了、经济实力变强了、干部作风变实了、基层基础变牢了、党和政府威信变高了等6个方面。瓮安创造的经验是一笔宝贵财富,值得全省学习和借鉴。
据了解,2007年,瓮安群众安全感为59%,全省排第78位,全州排倒数第1位;2010年群众安全感为96.92%,全省排第3位,全州排第1位。据贵州省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2011年,瓮安群众安全感为97%,已提升至全省第2位;群众对公安、政法机关满意率达96.27%,位列全省第1位。
贵州省委认为,瓮安由乱到治的经验,核心就是抓发展、惠民生、保稳定。最基础、最根本的还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好群众工作,扎扎实实地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困,化解民怨,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瓮安经验”归纳起来可以集中为三点:一是始终把为民谋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最高工作原则;二是始终注意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问题;三是始终注意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说,瓮安的实践充分说明,为民履职、为民担责、为民造福,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只有“公”字当头,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做到公心、公开、公平、公正,党和政府才能有公信,才能实现政治安定、社会安稳、生产安全、干部安心、群众安逸。
贵州省委提出,各级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科学算好“三笔账”。即,所办的事情有多少群众从中得益、群众能从中得到多少利益、群众是长期得益还是短期受益。学习推广瓮安经验,就要真正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大力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动干部作风转变,重点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参加经验交流现场会的代表分别到瓮安中学、瓮安县委政法委、青少年帮教中心、县城的城中村改造和失地农民安置点、玉山镇玉山村,实地了解瓮安的变化。
铜锣乡河兴村村民熊永忠感慨地说:“我们住在山旮旮,以前乡里的干部都难得来,现在省里、州里、县里的都经常来关心我们,干部真的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