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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一座县城的“另类拆迁”

本报记者 王俊秀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1月21日   03 版)

    王国法老人的老屋至今仍留在小区中。贺锴摄

    拆迁,被称为“天下第一难题”。提及拆迁,人们想到的总是拆迁户满腹牢骚、政府也焦头烂额的画面,但在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却是另一番景象。人们大多配合拆迁,甚至出现百姓排队等待拆迁的场景。

    77岁的刘大爷原来住在襄垣县陈家圪瘩的洼地里,下雨时到处积满了水,出门一脚泥。对面是一个大垃圾场,经常臭气熏天。从2008年开始,襄垣县在这里进行拆迁改造,刘大爷举双手赞成,加上他觉得拆迁补偿很合理,第一个签了拆迁协议。

    一年多后,刘大爷住进了新房,原来的7孔窑洞和一间小院,换了3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还有两间门面房,一分钱没花。刘大爷卖掉一套房,挣了20多万元,门面房每年还有5万多元的租金。如今,他和儿子分别住在对门的两套房里,生活舒适多了。

    “要想顺利拆迁,就必须让大家在拆迁中受益,这样大家才愿意干。”襄垣县拆回迁总指挥、政法委书记孙泽强认为,拆迁不能硬来,要让百姓感受到实惠,自然会愿意拆迁。

    襄垣县拆迁制定的原则是:政府要让利于民,对于拆迁户的补偿,要给足给够。实地评估,当场丈量,按1∶1.2的标准置换回迁房,还送装修。院子每6平方米折1平方米房屋面积,地窖、猪圈等附属物也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并上浮26%进行补偿……

    这些实惠看得见、摸得着,人们大多积极配合拆迁。3年多来,襄垣县共拆迁3183户、54万平方米,同步建设回迁楼156栋、90多万平方米,拆迁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全县拆迁没有引发一起恶性案件,没有动用一名公检法干警,没有一例因拆迁造成的群众上访事件。”孙泽强说。

    拆迁之前先征求民意

    孙泽强告诉记者,这些年许多地方的拆迁“拆出了问题,拆出了矛盾,拆出了对立”,原因主要在于拆迁手段简单粗暴,采用的是大政府主义,在拆迁补偿上群众没有发言权。遇到“钉子户”,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交流,往往是组织公、检、法干警强行拆迁,再不行就私下里讨价还价,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先拆的群众得到的补偿相对少,后拆的群众反而得到的补偿多,引发众多不满。于是,人们对拆迁很抵触,稍不如意就结队上访,地方政府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只好花钱息事宁人,结果是上访的比不上访的得到的实惠多,形成恶性循环。

    在总结这些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襄垣县决定实行“以人为本”的拆迁。襄垣县拆迁办副主任、环保局局长冯二虎告诉记者,从大的方面讲,广大群众对县城改造从心底里拥护,但“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房屋是群众的安身地”,拆到哪里,哪里肯定要牵涉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拆迁之前首先要征求百姓意见。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居民户、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对县城改造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迎宾街东西延伸、古韩大道拓宽改造等10项县城街道改造建设工程列为重点民生工程。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为拆迁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冯二虎说。

    在大的原则、方针确定之后,襄垣县负责拆迁的有关部门又开始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测量登记工作。通过深入拆迁户开展思想交流,了解群众意愿,研究制定了《襄垣县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是一句虚话,政府部门原来提出的安置补偿标准是实行1∶1拆迁,有些拆迁户提出希望再提高一些补偿标准,最终确定按1∶1.2的标准置换回迁楼房。

    拆迁过程公开公正

    确定了拆迁改造的总体规划后,襄垣县政府在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明确了拆迁工作总的指导原则,要求从拆迁到回迁的每个环节都要全部向社会,特别是向拆迁户公开,任何人不准为亲朋好友打招呼,任何人不得借拆迁谋私利。县里成立了拆回迁指挥部,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总指挥,指挥部现场办公,随时接受百姓的质询,随时解答人们的疑问。

    拆迁的第一个关键问题是评估,以往许多拆迁引发的矛盾,多集中体现在评估争议上。为了确保拆迁公开、公平、公正,在拆迁评估时,拆迁指挥部请评估公司、拆迁工作组、镇村干部代表和拆迁户参加,实地丈量,按照房屋结构、建筑面积、评估标准、补偿标准现场评估,现场填表,当场签字。

    回迁时分配房屋,则严格按照拆迁顺序,排定挑选顺序。“拆房时给了一个顺序号,第几个拆的就是几号,分房时就排第几,早拆的早选房,大家都很服气,没什么意见。”拆迁户崔玉明对记者说。

    顺利拆迁的关键在于让利于民

    在孙泽强看来,保证顺利拆迁的关键在于让利于民。襄垣县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了“十让利”:

    一是住宅面积让利。规定砖混结构的房屋,一律以1∶1.2的标准置换回迁楼房。

    二是商铺购买让利。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襄垣县在制定拆迁补偿标准时,对失地农民给予特别优惠,原来住房不临街的,每户可以每平方米3500元的优惠价购买一间商铺(市场价为每平方米5500元)。而原来有临街房屋的拆迁户则可直接置换一间商铺。

    三是拆迁补偿让利。拆迁户放弃产权不要求安置,自愿采取货币补偿的,按照所拆迁房屋面积的评估价格结算,并给予房屋所有权人50%的奖励。

    四是建筑面积让利。凡1平方米以上的全封闭阳台,2.2平方米以上的偏房、南房、街门,全部计入建筑面积。

    五是附属补偿物让利。对于房屋的加层、地下室、锅炉房、厨房、储藏室等主建筑的附属建筑物,以及高度不足2.2米的临时建筑物、室外楼梯、厕所、猪圈、鸡窝等,都给予就高不就低并上浮26%的补偿。

    六是回迁安置房分配让利。确定所有回迁户都在回迁楼的二、三、四层安排,自愿到五层的,每平方米返还50元,六层的每平方米返还100元。

    七是临时安置租赁房补助费让利。拆迁户的临时租房补助费,按原居住面积每年每平方米36元计算,一次性付清。安置房争取一年交工,保证两年完工。两年期满不能按期交房,除继续支付租房费外,每超出1个月,补偿拆迁户违约金3000元。

    八是搬迁费用让利。属回迁安置的,每人补600元,领取货币补偿的,每人补300元,全部一次性足额发放。同时,每个农业户口人员还领到了搬迁误工费800元。

    九是回迁后物业管理费让利。回迁户物业管理费,前3年全免,后两年减半。

    十是简易装修让利。对回迁户赠送简易装修,如不需要,给予3000元补偿。

    为了顺利推进拆迁,拆迁指挥部还制定了拆迁奖励办法,规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搬迁完毕者,给予1万元奖励,15日内搬迁完毕者,给予5000元奖励。

    尽管襄垣县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充分让利于民,但难免有些人还是有意见和顾虑。“人都是有感情的,‘拆’字写在谁家墙上,谁家平静的生活都会掀起涟漪。拆迁对于群众来说,要承受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压力,所以我们要特别体谅这些拆迁户。”冯二虎对记者说,对于这部分人,他们都耐心说服,不签协议绝不强拆。

    据了解,有一个“钉子户”刘某一直不愿拆。为了做通其思想工作,工作人员得知他喜欢喝酒,便自己买上好酒,晚上来到刘某家,陪他喝酒聊天谈心。如此三四个晚上,刘某感觉到,村干部把他当朋友、当亲人看,他很是感动,答应如期搬迁。

    “群众有顾虑,就先缓一缓”

    11月19日,记者来到襄垣县旧城改造现场。原来刘大爷家对面的垃圾场已经成了一个美丽的人工湖,原来洼地上散乱低矮的房屋变成林立的高楼。从2009年4月开始,回迁户陆续入住,到年底,大多数拆迁户都迁进了新居。昔日旧房变新房,平房变楼房,城中村变成了住宅小区。

    在一栋高楼背后,记者发现有座“不太和谐”的小平房,屋墙上写了一个大大的“拆”字。记者了解到,这个“拆”字已经写了3年,屋子却一直未拆。老屋的主人叫王国法,是襄垣县一名退休干部,今年84岁。2008年,襄垣县城实施大规模扩建改造,离老人屋子不远的老河道,将建成集休闲娱乐、文化产业发展为一体的东湖公园。按照规划,环湖路周围60米的范围都要拆迁。因为拆迁补偿条件优厚,居民们很快签字动迁。但王国法老人却心存顾虑,觉得自己年岁大了,已经没有迁房搬院的心力。所以,县领导上门征求意见时,王国法老人一时难以给出明确答案。看到老人左右为难,县领导表态说:“群众有顾虑,就先缓一缓。”就这样,老屋子留了下来。

    3年过去了,道路宽敞、高楼矗立的小区已建了起来,但王国法老人的屋子一直没有拆。考虑到新建小区地势高,拆迁单位还砌墙挡土,专门在屋前留下通道,方便老人出行。于是,这座未能拆迁的老房子成为襄垣县委、县政府尊重民意、和谐拆迁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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