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并不算大的“视网膜脱落”手术却接连做了几次,8个月后又永久性失明。面对医生的“终审宣判”,患者孙女士想起手术时的一个细节:主刀医生曾接到一个电话,他拿着手机出去了十几分钟才回来。带着疑问,孙女士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现代快报》11月22日)
医生手术中接电话,是不能掉以轻心的问题。如果接电话后手术圆满成功,自然没有问题;一旦术后出了问题,医患官司就可能发生,这样的新闻我已经看到好几起了,其发展路径大致如此:
第一步,医生和医院否认医生接电话,说是去处理与手术有关的事务而离开,如果有录像、录音之类的铁证,这才得到证实;第二步是,医院和医生说明所接电话是必要和重要的,前引报道中的医生就称,接听电话是为了协调给家中癌症病人拿药的事情,好像不是理由十足,起码也情有可原;第三步,医院进行鉴定,论证手术不成功的必然性,论证其与接电话没有因果关系。正如上述报道中,法院委托南京医学会对孙女士这一情况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终认为,孙女士手术期间,医生的“操作未见违规之处”。
但无论医院还是患者,好像都说不清一个理论问题即法律问题:医生进行手术时,到底该不该接电话?患者当然认为医生手术中接电话是错误的,应该禁止。而医疗部门却觉得,医生万一遇到危重病人需要紧急会诊或抢救,他们及时接听手机将是很重要的。那到底,医生手术中能不能接电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接什么电话?
可惜这方面的规定不甚明确。有记者就此咨询南京一位医生,该医生表示惊讶的同时也坦言,手术时,手机如何处置似乎没有硬性规定。“的确如此,目前好像没有统一规定。”记者就此拨打江苏省卫生厅投诉咨询电话,接待人员表示,目前大多数医院遵守的是1982年由卫生部出台的《医院工作制度》,“上世纪80年代,没有对这个事情进行规定,也是正常的。”
不过,卫生部在2010年曾出版过一部《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该书第49项“手术管理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医院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就是说,医生手术时禁止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是卫生部明令禁止的,可这样一条规定,只“潜伏”在一本培训图书中。
医生手术中不得接电话,有关制度对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这显然是卫生部首先门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