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据介绍,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性别、民族、社会身份、残障、健康、政治面貌、年龄、身体特征等八个层面;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所涉及的9762个岗位中,存在制度性的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的规定,两类就业歧视的比例均为100%。(《京华时报》11月21日)
作为“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项目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已故所长蔡定剑教授曾指出,如果就业和职业中规定的条件与工作的内在要求无关,就应视为歧视,然而国人对就业歧视仍处于“集体无意识”阶段——这并不仅仅指人们意识不到的东西,更是指一种广为流传的被无数次证明的同类经验,在某一特定群体心理上所形成的积淀。而其之所以能广为流传,正是因为有着相应的深刻背景以及作为其支柱的社会结构。
就业歧视无处不在,因此诉诸法律的大有人在,然而他们的努力鲜有成功。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学历歧视……不仅普通民众受到就业歧视的困扰,那些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一样不能幸免,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捍卫的他们怎能捍卫普通民众的权益?本身就存在着很多歧视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又如何去保护民众不被歧视?广泛的社会背景,再加上一次次的失败教训,虽然民众纷纷对就业歧视怨声载道,但却不得不接受这种无奈的现实,由此也就形成了目前这种“集体无意识”。
有人曾做过一个试验,将一条凶猛的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水池,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尽管每次伤痕累累,但却始终只是徒劳。经过多次失败以后,鲨鱼对鱼群开始熟视无睹。后来,即使拿掉玻璃,鲨鱼也不再冲向鱼群了。
经过多次失败,鲨鱼终于学会了默认潜规则的存在——面对无法逾越的屏障,撞得头破血流还是装作视而不见,每个人似乎都不难从中做出选择。当我们为那些愈挫愈勇的斗士肃然起敬的同时,对那些弱者无奈的生存智慧也有必要予以足够理解。面对一些明显有违道德规范甚至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予以及时制止,而个人的努力又不足以扭转局面,忍让和退避几乎就成为普通民众唯一的选择,于是众人的无意识终于汇聚成流,使“不正常”现象成为“正常”的“集体无意识”。
不仅就业歧视如此,面对集体失语、面对不良现象的集体麻木……“集体无意识”的多种表现形式莫不如此。要想改变这种局面,不仅需要唤醒那些“催眠状态”的人,更重要的是完善法律制度以疏通民众的维权通道,使他们能看到最终胜利的希望,而不是鼓励他们像鲨鱼那样一次次徒劳地碰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