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文凌)为建立健全与“集中办学”相适应的扶助机制,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教育支出压力,推进“扶贫消辍”,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今年8月以来,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学生每年提供130元至360元不等的交通补助,以确保学生们上下学安全。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以来,出现了不少孩子新的“上学难”问题,学生们为上学最远的要走四五个小时,安全隐患较多,给学校和家庭增加了许多负担。为此,今年,石林县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交通费补助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将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专款划拨到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经济状况和区位条件以及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和距离学校远近等因素,测算分发到各有关学校。这些学校包括山区、坝区乡镇中心完小和初级中学、城镇完小、民族小学,根据在校生比例和学生就读远近来给予每个学生130元至360元不等的交通费。
石林县教育局对享受交通费补助的家庭困难学生名单进行5天公示。2011年,该制度惠及全县中小学生8028人,县里为此拨付资金14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