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从12月1日起,全国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每度(千瓦时)提高2.5分钱,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未来居民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新京报》12月1日)
经过前段时间不断“吹风”,电价上涨终于从传闻变成现实。“居民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安抚人心,却更像是粉饰之辞:一方面,工业、商业、农业用电价格上调,企业和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最终会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由居民埋单;另一方面,看看所公布的阶梯电价方案即知,居民电价只有向上的阶梯却没有向下的阶梯,“劫富”但不“济贫”,实为变相涨价,所谓“暂不做调整”,只是等各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而已,几个月的事。
电价涉及多方利益,煤炭行业、发电行业、供电行业以及消费者,在这个利益链条中,有国企有民企,有垄断行业有市场化行业,有政府定价有市场定价,关系复杂得从来就没有理顺过。煤炭行业扼守咽喉,发电行业两头受气,供电行业闷声发财,三方争斗激烈,博弈能力都很牛,谁也不肯让步,于是,他们之间的利益分歧只好用消费者的利益来填平,民众利益被拿来为行业利益之争“打圆场”——煤炭企业、发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要保证,供电企业的利润也要保证,对不起,消费者的利益就保证不了了。
提高上网电价可以理解,两头受挤压的发电行业确实面临亏损问题,他们有详尽账本为据,买一吨电煤得多少钱,发一度电的成本是多少,一度电又能卖多少钱,明明白白摆在那里,总不能让人家做亏本买卖。但提高销售电价让人难以理解,况且销售电价涨幅高于上网电价,在这一轮博弈中,供电行业不仅没有如人们呼吁的那样“让利于发电行业”,反而不声不响地获得了“利益均沾”。
我国供电行业由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分区域垄断,根据国资委公布的央企运营数据,国家电网2010年盈利在央企中排名第五,净利润为324.4亿元,南方电网净利润为101.1亿元——供电企业大幅盈利,为何还要上调销售电价?根据国家电监会的数据,2010年全国供电企业平均购电价为383.89元/千度,平均销售电价为571.44元/千度,计算可知,供电企业购销差价平均为187.55元/千度,加价率高达48.86%——毛利润率如此之高,为何还要提高销售电价?
我国电力行业就像药品行业一样,两头苦不堪言,中间吃香喝辣,正是由于中间环节攫取了太多利润,才导致上下游价格扭曲错位。显然,解决问题的思路应该是拿中间环节开刀,可以提高上网电价,但对销售电价应严格控制,业绩“飘红”的供电企业应该而且有能力消化上网电价调整带来的成本上涨,而不应将这个负担变本加厉地转手压在消费者身上。只可惜,正如许多价格改革最后都是消费者埋单一样,此次电价调整也是消费者成为唯一利益出让方,以消费者“让利”而使其他各方皆大欢喜——摆不平行业之争就摆平消费者,政府的价格管理难道总是这个套路和水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