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条例》草案紧急出台
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挂出《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刻成为当天的微博热门议题。忆起不久前发生的甘肃庆阳校车惨剧,网友杨乃龙沉痛写道:“中国的法治进程就是一部民众的血泪史,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性事件一点一滴推动着法制的完善。”
网民最关注的,是校车安全的“定钱定责”问题。对于民间反映强烈的校车购置经费,草案提出了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同时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配备校车的学校和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单位是保证校车安全的主体。网友“兰州洪歌”呼吁:校车管理法律化,明确部门职责,失职就是渎职,就是违法,就是犯罪;否则,其他都是空话,是糊弄人的。
草案参照国际经验,赋予校车某些特殊“路权”,可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网友“颯沓流星”一针见血地指出:“是不是一纸空文,当校车遭遇特权车时自见分晓。”
网友“印象2011”感慨:“接下来该是《渣土车条例》、《地铁追尾条例》、《动车碰撞条例》、《扶跌倒老人条例》、《中小学配餐条例》……耐心等待哟。”网友“宝宝的蝈蝈”诚挚期待:在为校车条例出台欢呼的同时,感觉需要真正确立、构建一个引领时代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不再是一个框架,而是有血有肉,从惨痛教训升华为社会共识和民族道德。
微博热传随手拍“红月亮”
12月10日,冬日寒夜,全国各地均可观察一场完美的月全食。微博网友发起“今晚我们一起拍月食(晒照片)”、“和TA共赏红月亮”等“微活动”。“这一夜有月食,这一夜有微博,微博将最美红月亮带给我们的震撼与感动,分享给更多的人。”
网友戏言:被几亿人同时拿着相机拍照,月亮今晚的“鸭梨”可真不小。还有人调侃:普通青年出门看月亮,想找“文艺青年”的感觉,结果被冻成了很“二”的青年。
今年的网民“随手拍”活动,从拯救街头乞讨儿童开始,以一轮“红月亮”接近尾声。“随手拍”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扩大了新闻信息的“公民报道”,给小康社会的中国人带来了守望相助、相濡以沫的温馨体验。媒体人陈朝华在北京感慨:“冷飕飕中带点小清新,今晚适合喝点小酒,赏红月亮。”网易重庆市网友笑言:“连月亮都被唱红了。”散文集《进城走了十八年》热传网络的“十年砍柴”忆起乡村往事:“几人有月食时,跟着长辈在村口敲盆,吓唬天狗把月亮吐出来的记忆?”网友“天天天-天蓝”深情写道:“说实话,今晚印象最深的不是月全食,而是我们一起唱《老男孩》。突然发现,我真的很爱很爱你们每一个人,年少的我们可以这么放肆地生活!”
遵义“天价公交”警示关怀农友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12月5日,4位“农民工”搭乘贵州遵义市10路公交车,先被头一辆车拒载,上了后一辆车,全程1元的票价却收了30元,理由是他们携带的4件行李占了两三个人的位置,得“议价”。
网友“子仪”认为:每个人的行李不超过一个人的空间,只需要加4元行李费即可,超出部分可以投诉。遵义媒体人网友“晓晨”在微博不依不饶追问此事,呼吁“整顿公交,捍卫农民工的权利”。遵义公交部门已为此事公开道歉,并愿退回多收的票款。新年和春节临近,外地农民工返乡的越来越多,全社会能不能认真检视一下:都有哪些歧视性规定或成见,让这些长年漂泊的同胞返乡路上寒心?
学者网友章立凡近日在微博提出:废止“农民工”这个自相矛盾的提法,因为说他是农民,他的工作已经不是种地,而是在城市里打工;说他是工人,他只有农村户口,不能获得城市居民所享受的政策福利——尽管他们对城市发展贡献很大。他建议,长期在城市务工,事实上已经成为正式工人的,就应当以“工人”称呼。留学生网友“龙威-Darren”建议,恢复解放前“农友”、“工友”的称呼,“更亲切、更人文”。老作家萧乾当年在一篇文章中不小心沿用了一个老词“残废”,经读者指出后,在人民日报头版郑重撰文道歉:“这个词用错了!”
文艺界网友范立欣思考得更深:“农民工”的称呼隐含歧视,理应废止;但问题的本质是,应该在条件不断成熟的过程中逐渐废止所有导致农民工弱势的歧视性政策,呼吁政府和社会提供更多保障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