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上周六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透露,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未来会逐渐形成两种不同类型的国企: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他表示,一方面要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另一方面,国企将承担破产退出的风险。(《新京报》12月12日)
让一部分国企走向公益化,让另一部分国企在市场竞争中自我发展或自我淘汰,这较之于眼下的大包大揽、政策性供血已有很大进步。不过,将“三桶油”、电网和电信企业也一并放到公益型的篮子里,这未免令人费解。
按照上述公益型国企的四条标准,至少在垄断国企的管理者看来,他们早已满足这些条件。在2010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就曾发表言论,称如果没有“三桶油”,中国经济早就乱了,其主要依据是,没有自主定价权的油企,为了国家经济发展,在国内外价格倒挂下,蒙受了巨额运营成本。
众所周知的是,为了逼涨,巨头们以惜炼惜售方式,制造油荒以达到逼涨目的且屡试不爽。如果文首报道描绘的未来公益型国企,与当下“三桶油”的现状不能形成根本性区别,不能激励油企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所谓公益型国企,很难说不会成为垄断巨头金身不化的又一金钟罩。
不否认垄断国企的市场地位,也不能否认他们对经济做出的贡献,但这些只是因为缺乏有效参照物才显得格外惹眼。如果把一些不存在太多技术障碍、发展易于成熟的行业交给市场,一旦打破垄断,建立起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想必不会有人怀疑,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对社会的贡献会弱于垄断巨头。
即便那些市场经济极其发达的国家,往往也设有一些国企,但它们并不是借助政策性的优势资源固化垄断,恰恰相反,市场不能解决或不愿解决的问题,才交给国企,比如邮政服务等。与此同时,国企必须接受苛刻得让人难以忍受的监管。而我们的石油、电网、通信等,恰恰是资源高度集中、被市场认为利润丰厚且民资早就渴盼进入的领域,继续统揽这些行业,抵制竞争,这显然并非明智之举。
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10年“入世”的成功经验表明,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不仅可以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让消费者从中得到更多实惠,还会形成强有力的创新激励效应。在国企未来的改革方案中,保留一部分国企的公益属性确有必要,但这种公益性不在于企业“发扬风格”主动让利,而在于承担那些没人愿意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企业一方面拥有大量资源,另一方面政策逼其让利,既难以达成目的,也难说不被垄断巨头利用——油企巨头通过制造油荒逼涨,不就是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