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中国青年报手机版

中国青年报手机版二维码

中国青年报官方微信

中国青年报官方微信

2011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中青在线

温州鹿城设百万基金为助人者撑腰

本报记者 田国垒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2月17日   01 版)

    12月13日,躺在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北院病床上的63岁老太太叶和凤告诉当地媒体记者,她是被一名医生撞伤的;而该医生坚称没有撞人,自己是在做好事。他说,看到老太摔倒后,出于医生救死扶伤的本能,他上前将老太扶起来,并送到了医院治疗,还垫付了2000多元。

    这是媒体披露的最近发生的一起扶老人引发争议的报道。

    自称扶老人做好事而被法院判处赔偿的事件屡见报端,给公众造成“做好事不得好报”、“做好事惹火上身”等错觉。新浪网的调查显示,近10万人参加的问卷调查中89.7%的人认为“感觉寒心,如今好人难做”。

    如何让人放心做好事,遇到摔倒的老人主动帮扶?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慈善总会的一纸决定将为好人撑腰。

    12月14日,鹿城区慈善总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助人为善专项援助资金的决定》。该决定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温州鹿城区慈善总会将从由社会募集捐赠的善款中拿出100万元设立“助人为善”专项援助基金,用于救助“在鹿城辖区内发现老年人或残疾人、妇女、儿童等摔倒无法自救或其他遇险而见义勇为实施救援的和被误解甚至被诬陷的好心人”。

    在回答为何成立“助人为善”专项援助基金时的提问时,温州鹿城区慈善总会会长林瑞荣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举了今年发生在温州市苍南县的一个真实事例。

    10月31日下午,苍南县宜山镇一家餐厅的员工李小峰、成小燕看到餐厅大门外10多米处的马路上仰躺着一位老太太,两人到现场查看并拨打了110和120求助,受伤老人被救护车拉走没多久,几名老人的家属就到餐厅骂李小峰、成小燕没良心,老人倒下了也不及时报警。随后,几十名家属到餐厅又哭又闹,说他们的监控没拍到肇事者,肯定有“阴谋”,怀疑李小峰、成小燕是凶手。

    当晚,受伤的陈老太太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次日清早,数十名情绪激动的家属,再次到餐厅哭闹讨“说法”,还扬言要将棺材抬到店里。本想救人危难,不曾想自己却因此而深陷纠缠,此次的救人行为把两位服务员推到了风口浪尖。所幸的是,11月3日,中年男子韩某到苍南县公安局自首,称自己是撞倒陈老太的肇事司机。据韩某交代,在得知伤者抢救无效死亡且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后,他才决定向警方投案自首。事实虽已查明,但餐厅的生意一落千丈,几名服务员已经辞职走了。

    更让李小峰和成小燕感到郁闷的是,时至今日陈老太家属都没向他俩和餐厅表示过任何形式的歉意。

    “这样的事一再发生,使得原本愿意做好事的人也开始望而却步。基金建立后,鹿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调查清楚后,我们会根据社会影响等因素,给服务员一定数额的奖励。”林瑞荣称,“具体的奖励数额,要视救援的困难程度及社会影响而定,这个基金的设立,不仅是对做好事的人给予支持和奖励,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林瑞荣称,想要获得专项基金的援救,需要由本人申请或他人推荐给鹿城区慈善总会,经调查核实给予确认后方可予以援助。他说:“慈善总会会对事件本身进行严格的调查,包括事发地的派出所、周围群众、社会舆论等。确定事件本身真实后,我们才会给予奖励或者援助。”

    林瑞荣特别提到,如果基金予以捐助的受助人,经调查确定不是“助人为乐”,而是肇事者,鹿城区慈善总会将会停止对该人的捐助,并追回善款,“我们不能让善款白白浪费”。

    这一点与由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创建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运作方式有所不同。在谈方看来,“如果通过援助能够起到良好的社会效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就是值得的”。虽然运作方式和操作细节不同,但谈方认为“助人为善”专项援助基金的成立是“非常令人欣慰的好事”,他认为,“这说明民间组织和个人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只有社会捐助无法保障基金的来源稳定并可持续,仅靠政府拨款又不足以表达整个社会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表彰之意。“应当明确政府有相应的预算,同时鼓励社会捐助,形成专门的见义勇为基金。”郑功成称,可以考虑放宽相关社会保障规定,如将参加工伤保险者的见义勇为行为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在确保保障对象得到相应保障的同时,应追究责任方的责任,见义勇为基金保障的是见义勇为者的权益,而不是替致害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见义勇为者,既要有社会舆论的褒奖,还要有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团体等的自愿赞助,更要有制度保障。法定奖励和救助是底线,还应辅以保险、单位救济等其他手段。”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说。

    事实上,上述建议已在深圳市法制办、市综治办联合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有所体现。这一从11月29日起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草案规定:“救助人因提供救助行为造成自身人身损害的,如是职工,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属于职工的,其医疗费、丧葬费由深圳市社会治安基金承担。”    

    本报北京12月16日电

本报记者 田国垒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1年12月17日 01 版

隆重庆祝天宫一号与神舟八号交会对接任务圆满成功
胡锦涛的讲话
温州鹿城设百万基金为助人者撑腰
如果诚信会吃亏 你怎么选择
纳税大户为何成“欠保大户”